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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2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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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胡文辉 于 2008-4-23 08:16 发表 
微观而言:
1 进行质量教育
2 建立、推动、维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3 可持续的创新质量管理工具和手法
4 检化验等质量监测工作
品管只是一个司法机构,不是行政机构,当然不应付行政责任。
事实上,严谨而 ...
按照胡编的说法,公司就不应该设立品管部,更不用说进行质量教育,质量体系的维护等等,质量好不好都是生产部管理不好的问题,因为这都是生产部的事,都是生产部经理的事情.你品管部不要瞎掺和.要不,出了质量问题,一样会说你是的法律有问题,一样会背责任的。除非是胡编你说的,理想的状态下,只有生产问题,采购问题,配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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