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西山区物价部门:“无法判断这是否合法” 如果要收屠宰加工费,标准是什么?经营户们都表示不知道。 其实,云南省发改委下发过一份《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规定:“我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加工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头30元。” 这份通知从去年12月1日执行。通知要求:各生猪屠宰厂(场)屠宰加工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在不突破省定最高收费标准的前提下,按其隶属关系由州、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与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本着确保当地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成本费用变化情况等从严核定。县级价格主管部门调整生猪屠宰加工费收费标准,应报经州、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予执行。 但是,经营户们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他们选择屠宰场时,主要考虑的是哪家屠宰场所返钱最多,或者哪家屠宰场的鲜肉批发价高。 西山区发改局物价检查所所长张浩说,目前,屠宰场的屠宰加工服务实行的是“零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的文件精神,屠宰场可以收屠宰加工费,也可以不收,只是不能突破30元/头的上限。作为物价检查部门,他们主要开展上级部署的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等,但从来没有收到对屠宰加工费的投诉。“因为‘零收费’没突破价格上限,这涉及一种交易模式,我无法判断这是否合法。” 3、屠宰场:“不收屠宰费,回收猪下水”是行规 针对经营户们的不满,中峰屠宰场张总经理表示:“我们没有强迫回收。我们的回收价格也不比昆明其他屠宰市场低,屠宰场都按每头猪15元钱给经营户奖励,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赚他们的钱。” 另一家屠宰场的负责人唐先生也称,他们回收是本着自愿的原则,但他同时表示,经营户拿走猪头肉和猪下水自己吃可以,要拿去卖就不行。 一些经营户介绍,没有哪家屠宰场明文规定要强行回购猪头肉和猪下水,但实际上不让回收是不行的。“如果我要拿走自家的一个猪头,就得给屠宰场钱,不给钱拿不走。昆明每家屠宰场都要回购。” 屠宰场为什么不直接向经营们收取屠宰加工费,而要回收猪头肉和下水?不同的屠宰场负责人有不同的回答。 一家屠宰场的负责人李先生接受采访时称,如何收取屠宰费用,有关部门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直接向经营户收屠宰费用不好收取,才采取回收猪头和下水的模式,扣除屠宰费后再返款给经营户。张某则说,当初他开办屠宰场时,昆明所有的屠宰场都不收取屠宰加工费,沿用的是行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