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33|回复: 1

[养猪] 欧盟实施新的冷冻动物源性食品标签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24 08:5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日,欧盟法规No16/2012生效,该法规修订欧盟法规No853/2004的附件II,增加了部分内容。我国出口欧盟的冷冻动物源性食品需要重视相关变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修订后"生产日期"的含义如下:
  (a)胴体、半胴体或四分之一胴体的屠宰日期;
  (b)野味躯体的宰杀日期;
  (c)水产品的收获或捕获日期;
  (d)其他动物源性食物合理的加工、切割、切碎或准备日期。
  考虑到冷冻水产品在冷冻、储存方面的特殊性,有必要在冷冻水产品分销给最终消费者之前的生产、冷冻等食品链阶段制定更为详细的追溯信息。
  特别规定对作为原料和半成品的冷冻水产品来说,其生产日期指的是收获或捕捞日期。同时,法规还明确要求处于冷冻水产品生产链上游的供应者在向下游生产者提供产品时,需提供有关初级水产品的"生产日期"及"冷冻日期"等信息。
  来源: 国际畜牧网—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发表于 2012-7-24 09: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安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14 06:51,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