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畜牧业司印发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有利于建立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 主要目标 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持续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保持主要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建立。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种养业效益实现“双提升”。 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形态基本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持续提高,构建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机肥产品广泛应用于种植业,沼气等清洁能源产品开发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 考核重点 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地方政府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积极探索采取养治分离的PPP模式,建立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畜牧业绿色发展责任落实。督促畜禽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畜牧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禁养区划定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地方政府组织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给予合理补偿。 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鼓励广大养殖场户采用高架床等养殖模式,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持续提高绿色畜牧业发展水平。推行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牧业,打通种养业协调发展通道,促进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示范县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推行病死猪集中处理。 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衔接,与南方水网地区等重点区域布局调整相一致。县级地方政府要将规模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殖用地,切实解决好规模养殖用地难问题。 畜牧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机制。建立养殖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将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监管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支持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畜牧业绿色发展技术支撑。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特点,针对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试验示范,突出源头减量、污水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等薄弱环节,形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必备条件 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件; 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 主要畜禽年存栏量或出栏量达到要求:生猪主产县年出栏生猪达到50万头以上;奶牛主产县存栏奶牛达到2万头以上;肉牛主产县年出栏肉牛达到10万头以上;肉羊主产县年出栏肉羊达到60万只以上。 消息来源:农业部畜牧业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