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要求贯彻规划纲要高度重视猪肉质量安全问题 商务部在2010年5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以下简称《纲要》)的重要一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纲要》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猪肉质量安全问题,切实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商务部五年内将淘汰50%落后生猪屠宰产能 商务部《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的出台, 2015年,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从目前的2.1万家减少至3000家左右。不在新建年加工量3000吨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企业。在肉类产品结构方面,县城以上热鲜肉销售比例降至50%以下,冷鲜肉占比提升到30%,冻肉占比维持在20%左右。肉类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产量达到1500万吨,其中,中西式肉制品比例各占一半。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制度,经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厂(场)提供代宰服务时,可由市(地、州)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服务费。同时规定:对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省上没有新的规定之前,暂由市、州物价部门统一制定,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015年前全国将缩减50%屠宰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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