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此,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三农公司、羊甫牧业立即停止对环境的侵害;由三农公司、羊甫牧业向"昆明市环境公益诉讼救济专项资金"支付417万元,用于治理七里湾大龙潭,并承担评估费13万元。 相关新闻 七里湾大龙潭仍在被污染 昨日,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袁学红说:虽然判决了,但还有200多户养殖户仍在排污、污染水源;羊甫牧业和三农公司仍在继续排污,污染七里湾大龙潭水质。只要公益诉讼人向法院申请禁止令,昆明中院审查后,将向污染企业颁布禁止令,责令其停止污染。 公益诉讼人认为:羊甫牧业和三农公司至今未完成环评验收,仍然在违法从事生猪养殖,继续排放污水,对地下水的侵害仍然在持续。 羊甫牧业和三农公司认为:二次污染事件发生后,三农公司建立了收集池、沼气池等环保设施,对污水进行了集中收集、治理。同时处理了自己养殖的所有生猪,已停止了生猪养殖。至于200余户养殖户养殖生猪,排放污水与三农公司无关,公益诉讼人应当起诉养殖户。 昆明中院如何制止两被告的排污行为呢? 袁学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昆明公检法联合发文保护环境的《意见》规定,法院可责令污染企业停止排污,只要公益诉讼人向法院申请颁布禁止令,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作出禁止令,责令污染企业立即停止相应行为。禁止令的作出,依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办理,并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