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胡文辉

关于三聚氰胺帖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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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1: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胡主编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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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12: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莫谈国事!
发表于 2008-10-30 12: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动静不小啊!
发表于 2008-10-30 12: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讨论应该拒绝转载一些非专业性的新闻类文章和道听途说的东西,大家评论要客观公正科学理论依据充分,不应偏激和以偏盖全。
发表于 2008-10-30 12: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楼 张家富 的帖子

这已经是国事了,再不“谈”还不知道能放进去什么呢。
发表于 2008-10-30 13: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楼 limaolin4321 的帖子

关于蛋品三聚氰胺超标88%的问题,显然是采用了最近卫生部公布的暂行标准,婴儿奶粉不高于1毫克/千克,液态奶2.5毫克/千克,当然有些人认为这个标准不科学,应该是每人每天摄入量标准,但这种标准无法应用于工业生产和检验,所以我认为考虑到中国人的实际消费量,规定产品最高含量的做法是有根据的,也是现实可行的。FAO规定的成年人摄入量标准是0.15毫克/天(60千克体重)当然这个量也没有太多的依据,这个标准虽然科学但很难给产品的合格与否做一个界定。美国FDA风险评估认为2.5PPM的食品含量标准对除婴儿外的人群是安全的。卫生部可能参阅了此标准,鸡蛋超标88%显然是采用了卫生部标准。
发表于 2008-10-30 13: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说到底,食品安全与每个人都有关系,大家都凭良心做好自己那一摊,那也就天下太平了。
发表于 2008-10-30 13: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供“人吃”的中国企业又将面临一场洗理!!!??? 中国民族企业真要反思些什么了?W@!!! W@!!! W@!!!
发表于 2008-10-30 13: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FDA的评估采用了小鼠实验,评估结果无效摄入剂量是0.63毫克/千克体重。如果以此计算,60公斤成年人每天摄入量36毫克应是无效剂量,36毫克/4.7毫克/千克=8千克,显然任何人每天都吃不了8千克鸡蛋,所以即便这种超标蛋,也不会对成年人造成危害,鸡蛋内三聚氰胺量是与饲料中三聚氰胺含量成正相关的,但根据生物学规律这种相关关系应该是一个抛物线,也就是三聚氰胺在产品中含量增长速度低于饲料三聚氰胺含量增长速度,并且蛋品中三聚氰胺含量会有一个极限值,虽然这个极限值还没有(也没必要)被测定,但这肯定时很低的,因为三聚氰胺首先损害的是蛋鸡本身,太高了鸡就完了更别提产蛋。早年做高碘蛋的实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对与成年人来讲,现在的鸡蛋如果只是饲料来源的三聚氰胺,那肯定是安全的,超标不意味着一定会产生危害。就像超速驾驶一样,作为交通法当然要制定一个限速标准,但不意味着超过这个标准你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当然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在饲料和原料中添加三聚氰胺。这是个职业道德问题,也是个尊重科学问题(三聚氰胺不会给动物提供任何营养)。但问题出现了,我们应该正确对待,不能以讹传讹,更不应该耸人听闻或者杞人忧天,我们应该共同维护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对于一些不规范的原料商和饲料厂我们敢于举报,共同抵制。
发表于 2008-10-30 14: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问题请教一下,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可以完整的吸收入血,然后再到鸡蛋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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