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新进一批棉粕,温度高达50度,品控部坚决拒收,供应商认为拒收不合理,提出:
1.合同中未规定温度的标准;
2.质量是保证的。
3.温度过高是由于近期棉粕供不应求,生产出后未经降温,直接发货,余温所致。
我个人认为,应坚决拒收,原因:
1.温度过高,质量下降,颜色变深(棉粕中赖氨酸与淀粉物质发生美拉德反应);
2.温度高,水份高。
3.温度高,仓库储存存在潜在危险。
请大家发表意见。
[ 本帖最后由 鱼网 于 2008-3-9 11:5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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