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太阳黑子

中国畜牧人论坛管理规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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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17: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城狼与羊 于 2008-2-24 07:58 发表 一年不登陆就可以收回ID了

可以考虑,既然是专业论坛,不可能一年都不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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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24 17: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胡文辉 于 2008-2-24 14:09 发表  2、签名档中不能超链接其他网站、广告,文章和音乐   此点不必严格要求。

大家都有此要求,通融也是可以的.

但就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防微须杜渐.

发表于 2008-4-29 13: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啊!无规矩不成方圆,绝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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