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养猪老刘

该感谢还是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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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18: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搂主,支持支持,应该写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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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7 21: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当注意的问题啊,大家应当引以为戒,尊重别人,尊重自己!
发表于 2007-12-17 21: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以后注意就是了
发表于 2007-12-18 08: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著名原作者的名字,是对作者本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
发表于 2007-12-18 08: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国人素质,保护知识版权和人身权益从我们自己本人做起。
发表于 2007-12-18 09: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产权保护应该提倡,支持楼主哈
发表于 2007-12-18 10: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对,知道作者的应该注明,这也是对人家的尊重
发表于 2007-12-18 14: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的文章,只要不据为已有,推荐上来,对大家学习有好处
发表于 2007-12-18 16: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养猪老刘的网站看一看,很多 原创值得学习的东东,网站收藏了,楼主可是个真正的专家、高手来的。
发表于 2008-3-6 15: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要生气,在中国盗版这种事应当习以为常。不过我还是支持原创。搂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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