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首页 养猪 国内猪讯 查看内容

食药监总局: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1247 原作者: 畜牧编辑
简介
从今年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批发市场需对场所内所售农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同时,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从今年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批发市场需对场所内所售农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同时,13种禁止销售的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将接受批发市场的抽检,而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也将建立农产品检查制度。

  根据《办法》,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销售者的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

  值得一提的是,与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的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此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者个人生产的食用农产品,需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出具产地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的食用农产品,需由本单位出具产地证明。

  在销售者义务方面,《办法》规定了13种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销售禁售农产品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相应处罚。

  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1.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6.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7.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

  8.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

  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11.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

  12.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或者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
来源:北京青年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头晕

伤心

搞笑

抗议

路过

已阅

支持

超赞

最新评论

下级分类

精彩专题

IHU正德培训
IHU正德培训
IHU正德培训,畜牧人, 畜牧人论坛,论坛热点,三个标准...
江苏万瑞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
江苏万瑞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
江苏万瑞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
青贮饲料专题
青贮饲料专题
青贮饲料是反刍动物重要的饲料来源。本主题主要介绍青贮饲料的基本知识、制作技术、质量评定方法与饲喂注意...
水产养殖之水质调控
水产养殖之水质调控
水质控制和水质管理是水产养殖过程中极重要的环节,水质的季节管理,水质调节方法等。...
仔猪腹泻与防治措施
仔猪腹泻与防治措施
仔猪腹泻(下痢)是消化道功能紊乱的一个综合症状,往往不是指一种独立存在的疾病,它既可能是由单独一种疾病...
发布主题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8-31 23:49,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