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相关通知,海南省计划从今年起,从省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支持大中型屠宰加工企业建立肉类配送中心和肉类品牌连锁店(专柜、摊位),同时继续支持未申报的部分中部市县完成农村中心乡镇小型屠宰点转型升级项目。其中肉类品牌连锁店项目每个店最高扶持10万元,肉类品牌配送中心项目原则上每个扶持不超过100万元。 通知指出,肉类品牌连锁店(专柜、摊位)项目中,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组织肉类品牌连锁经营,必须建设配送中心,至少开设4个以上门店或专柜,品牌连锁店(专柜、摊位)实行规范化管理。 该批项目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肉类品牌连锁店项目每个店扶持5万元至10万元(其中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上的,每个店扶持5万元;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每个店扶持10万元);每个肉类品牌连锁专柜或摊位,扶持5000元(保持销售同一品牌肉品时间1年以上)。 肉类品牌配送中心项目原则上每个扶持不超过100万元,特殊情况,报省政府同意可适当增加。农村小型屠宰点转型升级项目每个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于近日向项目建设所在市县的商务、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其中申报肉类品牌配送中心和肉类品牌连锁店(专柜、摊位)项目的,需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生猪饲养基地或与规模以上生猪养殖企业签定固定供需合同,保证自有屠宰加工猪源,且自宰自销达到100头/日以上;配备与肉类品牌连锁店(专柜、摊位)及配送肉品数量相应的标准配送车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