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政府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陕西省财政设立不少于2亿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基地建设、上市奖励、人才培训和品牌建设。到“十二五”末,陕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0家,50亿元以上的达到5家,100亿元以上的达到2家,上市龙头企业达到2-3家。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是陕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具体举措。未来几年,陕西将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 ,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 陕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987家 记者从陕西省农业厅了解到,截至2011年底,我省龙头企业达到1987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36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09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001家。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达325亿元,销售收入814亿元,出口创汇5.4亿美元。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865.5万户(次),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实现增收199亿元。我省农村经济已经到了依靠龙头企业支撑和拉动的关键阶段。 建设30-5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 意见提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规模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使用先进适用的农机具,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小城镇发展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全省粮油、果蔬、茶叶、畜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大县建设30-50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各级财政对基地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扩大鲜果、果汁、小杂粮等优势产业出口规模,对龙头企业出口优势农产品,根据出口农产品类别,按年度直接出口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 意见提出,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依托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实施农产品加工推进工程,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初加工设施建设、农产品市场开发等。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直营店、配送中心,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减少流通环节。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