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我国规模养猪快速发展以及广东省养猪产业不断区域性转移的形势,拟简要地介绍欧盟养猪概况、欧盟及法国养猪模式,包括生猪出栏量、养猪规模结构、生产水平和技术应用,以便给我们一些社会性和技术性的启示。 1 欧盟养猪业的概况 欧盟(英文简称EU,EC)是一区域政治、经济集团组织。先后经6次扩大。现共27国,近5亿人。养猪发达国家通常都包含在欧盟东扩前的15个国家:如荷兰、丹麦、法国、英国、瑞典、爱尔兰、比利时、西班牙和芬兰,尤以前五个国家的养猪发达程度为我们所熟知。挪威其实国家组织育种和冷冻精液技术都较发达,但它不属欧盟成员国。欧盟东扩10国中的波兰和匈牙利生猪产量大,但养猪仍以散养为主,大猪场属于国营体制。2007年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入欧盟。所以,欧盟养猪的统计数据通常以欧盟原15国或现欧盟27国作为基础。 2009年欧盟27国年出栏猪共2.45亿头,人均占0.49头(半头/人)(FAOSTAT,2010),其中50%的产量来自德国、西班牙、法国和丹麦。猪肉超过自给的国家排名是:丹麦(601%),荷兰(235%),比利时卢森堡(195%),爱尔兰(131%),西班牙(117%),芬兰(117%),匈牙利(112%),法国(107%)和波兰(105%)。平均来讲,我国、美国、欧盟的生猪年出栏量可以人均占半头猪来计,但特殊的是丹麦、荷兰人均很高,达到3.51、0.84头。欧盟东扩前原15国的年出栏量达2亿头;2009年养猪排名前16个国家出栏总量占了欧盟总量的96%。在生猪屠宰量上,最大的是德国(占欧盟23%),其次是西班牙(占16%),养猪发达国家法国(占10%)、丹麦(占8%)和荷兰(占6%)其实与新加入欧盟的波兰(占8%)差不多。 在自给率方面,按欧盟全体成员国计算属能自给,但略有盈余。猪肉出口强国是丹麦、荷兰、爱尔兰和比利时,且大部进出口在欧盟国家内部流通。相比中国的年人均消费猪肉39.6Kg,西班牙、丹麦、德国、波兰和奥地利人均均超过50Kg/年。 2 欧盟养猪模式 2.1 规模结构: 欧盟养猪生产集中岛国以及欧洲大陆的沿海地区,区域化十分明显。如从丹麦到比利时的Vlaams Gewest地区,饲养了占欧盟30%的生产母猪。其它重要地区有西班牙的Cataluna和Murcia地区,法国的Bretagne(不列塔尼地区),意大利的Lombardia地区,波兰中部和北克罗地亚。英国东部和爱尔兰全境也是养猪发达和高密度区域。如图1所示。
图1 能繁母猪数量的区域性统计图 *每黑色点代表1000头母猪,来源Eurostat,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