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首页 养猪 国内猪讯 查看内容

广东:不检验生猪或取消屠宰资格

618 2 原作者: yisiyi
简介
《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江门辖区的生猪屠宰场将逐渐全面实现企业自检制度,违反《规定》的屠宰场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而造成后果的屠宰场将取消其生猪屠宰厂。
  《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江门辖区的生猪屠宰场将逐渐全面实现企业自检制度,违反《规定》的屠宰场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而造成后果的屠宰场将取消其生猪屠宰厂(场)资格。
  根据《规定》要求,广东省实行的是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检疫。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溯源体系,提高生猪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建立举报制度,接受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据江门市农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屠宰生猪前,屠宰场应当查验生猪产地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生猪无违禁药物承诺书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以及对生猪违禁药物进行自检,同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未按照规定进行违禁药物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生猪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生猪屠宰厂(场)资格。
  来源:国际畜牧网-广州日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头晕

伤心

搞笑

抗议

路过

已阅

支持

超赞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韦文志 2011-9-27 12:27
应该检疫,监督好肉品安全

查看全部评论(2)

下级分类

精彩专题

IHU正德培训
IHU正德培训
IHU正德培训,畜牧人, 畜牧人论坛,论坛热点,三个标准...
江苏万瑞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
江苏万瑞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
江苏万瑞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
青贮饲料专题
青贮饲料专题
青贮饲料是反刍动物重要的饲料来源。本主题主要介绍青贮饲料的基本知识、制作技术、质量评定方法与饲喂注意...
水产养殖之水质调控
水产养殖之水质调控
水质控制和水质管理是水产养殖过程中极重要的环节,水质的季节管理,水质调节方法等。...
仔猪腹泻与防治措施
仔猪腹泻与防治措施
仔猪腹泻(下痢)是消化道功能紊乱的一个综合症状,往往不是指一种独立存在的疾病,它既可能是由单独一种疾病...
发布主题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24 11:54,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