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参加北京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培训回来,农业部领导明确表示,饲料贴牌生产如:只要商标所有人授权,在饲料包装上使用该商标,或者包装上印刷“****公司承销”,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不属于违法行为。 想组建营销公司的精英们,是不是对此满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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