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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 河源129家养猪场10月底前将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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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9 1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10月底前,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14条河流禁养区内的129家养猪场将“寿终正寝”。该县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8月25日,东源县召开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上,该县县长何广延要求,全县各级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8月14日召开的全市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源头治理和弥补治理能力短板,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力挺进”的原则,以清拆禁养区养猪场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提升辖内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好发展好“绿水青山”,尤其要保护好“两江(东江与新丰江)一湖(万绿湖)”这一“政治水”、“生命水”、“经济水”。

  该县提出,将把禁养区内的非法养殖业清理整顿作为开展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责任主体职责,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清拆任务,对禁养区内证照完备的养殖户,拒不搬迁的,要一律依法取缔;督促适养区、限养区内的所有养猪场按要求完善证照,建好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要按照市委书记何忠友调研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提出的畜禽养殖整治“变废为宝”的指导意见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和合理养殖种植,推行畜牧清洁生产,积极探索新技术,科学处置养殖废弃物,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构建畜禽养殖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该县将对影响工作开展、整治不力、工作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来源: 河源日报   作者: 李成东 李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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