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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产业在我地农村中迅速传开,并有一些农业大户迫切想知道,家庭农场有哪些模式?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农场有什么扶持补贴政策?家庭农场如何申报?
作为一名农业工作者现就家庭农场如何申报作一简单介绍。
一、了解本地区申请家庭农场政策措施,具体可到县农委、工商局了解。具体了解项目有:
1、土地经营规模:
1、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必须是多少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2、土地流转时间必须要有多少年以上;
3、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多少万元以上。
二、准备书面材料:
1、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4、专业农场成员要有出资清单;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6、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具体步骤:先到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农委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其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具体申报以当地农委、工商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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