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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国外系列之六】欧盟养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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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4: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规模养猪快速发展以及广东省养猪产业不断区域性转移的形势,拟简要地介绍欧盟养猪概况、欧盟及法国养猪模式,包括生猪出栏量、养猪规模结构、生产水平和技术应用,以便给我们一些社会性和技术性的启示。
  1 欧盟养猪业的概况
  欧盟(英文简称EU,EC)是一区域政治、经济集团组织。先后经6次扩大。现共27国,近5亿人。养猪发达国家通常都包含在欧盟东扩前的15个国家:如荷兰、丹麦、法国、英国、瑞典、爱尔兰、比利时、西班牙和芬兰,尤以前五个国家的养猪发达程度为我们所熟知。挪威其实国家组织育种和冷冻精液技术都较发达,但它不属欧盟成员国。欧盟东扩10国中的波兰和匈牙利生猪产量大,但养猪仍以散养为主,大猪场属于国营体制。2007年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加入欧盟。所以,欧盟养猪的统计数据通常以欧盟原15国或现欧盟27国作为基础。
  2009年欧盟27国年出栏猪共2.45亿头,人均占0.49头(半头/人)(FAOSTAT,2010),其中50%的产量来自德国、西班牙、法国和丹麦。猪肉超过自给的国家排名是:丹麦(601%),荷兰(235%),比利时卢森堡(195%),爱尔兰(131%),西班牙(117%),芬兰(117%),匈牙利(112%),法国(107%)和波兰(105%)。平均来讲,我国、美国、欧盟的生猪年出栏量可以人均占半头猪来计,但特殊的是丹麦、荷兰人均很高,达到3.51、0.84头。欧盟东扩前原15国的年出栏量达2亿头;2009年养猪排名前16个国家出栏总量占了欧盟总量的96%。在生猪屠宰量上,最大的是德国(占欧盟23%),其次是西班牙(占16%),养猪发达国家法国(占10%)、丹麦(占8%)和荷兰(占6%)其实与新加入欧盟的波兰(占8%)差不多。
  在自给率方面,按欧盟全体成员国计算属能自给,但略有盈余。猪肉出口强国是丹麦、荷兰、爱尔兰和比利时,且大部进出口在欧盟国家内部流通。相比中国的年人均消费猪肉39.6Kg,西班牙、丹麦、德国、波兰和奥地利人均均超过50Kg/年。
  2 欧盟养猪模式
  2.1 规模结构:
  欧盟养猪生产集中岛国以及欧洲大陆的沿海地区,区域化十分明显。如从丹麦到比利时的Vlaams Gewest地区,饲养了占欧盟30%的生产母猪。其它重要地区有西班牙的Cataluna和Murcia地区,法国的Bretagne(不列塔尼地区),意大利的Lombardia地区,波兰中部和北克罗地亚。英国东部和爱尔兰全境也是养猪发达和高密度区域。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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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能繁母猪数量的区域性统计图
  *每黑色点代表1000头母猪,来源Eurostat,2008
  欧盟是集中规模化饲养与家庭小农户散养并存的养猪模式。其中育肥猪饲养量小于10头猪场数占85.8%,但其饲养头数仅占总饲养量的5.3%,且主要健硕在新加入欧盟的国家。饲养100头母猪场数仅为0.6%但其出栏量占了一半,加上有400头育肥猪的猪场,他们的出栏总量占了欧盟的72.5%。
  欧盟养猪规模趋势仍是明显的,由其中欧盟原15国猪场的变化可见一斑。这15国中,猪场数量从1991年的150万个减少到2000年的80万个,10年缩减了一半。而年出栏量大于1000头猪场数增加了61%,现在占总数的70%了。实践证明,适度规模化、区域养猪往往与生产技术水平成正比,如丹麦、荷兰和法国,甚至爱尔兰都是养猪发达国家,而波兰和西班牙虽然出栏量多但技术相对落后。
  欧盟养猪整体呈下降趋势。从2005年起,欧盟25国猪肉生产与2004年比下降0.6%;新加入的10个欧盟成员国猪肉生产只占16%,且以4%速度下滑。而原欧盟15国年生产出栏猪2亿头,但各个国家出栏量的增加或减少情况各不相同:法国、西班牙和丹麦大幅上升,05年与90年相比增幅达30%以上;比利时和英国养猪近年大幅下降,05年与90比降幅达20%以上。由于环保压力,荷兰也在15年间下降了14%。
  为了更好地理解,现用能繁母猪存栏结构来表示欧盟各国的规模化程度和养猪水平(表1)。可以看出爱尔兰、丹麦、荷兰、法国、意大利和英国都是规模化养猪国家,技术水平也很先进。其中,法国100头母猪以上场虽占82%,但50-99头母猪场出栏量占14%,说明公司集体经济和家庭经济并存,是比较有特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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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 欧盟主要养猪国家能繁种母猪存栏结构表
  2.2 生产力水平
  欧盟国家中,丹麦和法国的长白和大白母猪在世界上以高产著称。每头母猪年提供上市肉猪(Pigs per sow per year,英文简称PSY)超过20头的国家有丹麦、法国和荷兰等。虽然猪上市胴体重与国家消费猪肉消费习惯有很大关系,如意大利不是养猪产业非常发达的国家,但猪一般养到9-11个月,体重达150-170千克上市,获得125-140胴体重,目的是为了加工腌肉。中国畜牧业协会报告指出,中国猪胴体2005年达76.87千克,而发达国家已达87.30千克。中国种猪主要进口国名单中,猪胴体重除法国位于第10位,其他国家的猪胴体重都位于10位以后。
  在集约化、产业化养猪生产方式下,每头母猪年提供仔猪数或上市数只是反映母猪或生产系统的能力。母猪平均年产猪瘦肉能力(Lean meat/sow/year(Kg))更能反映整个生产系统的效率和质量。欧盟养猪发达国家在这一指标上的差异见表2。法国在PSY和年产瘦肉能力方面表现比较突出,成本也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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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 欧盟养猪发达国家母猪生产能力和效率表
  (本表来源:BPEX,2006)
  据华农温氏使用法系猪的选育经验(郑海峰,2011),法国长白、大白体长分别比同内早年从丹麦、美国等引入品种更长,长4-5厘米;瘦肉率更高,高2-3%。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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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 法系猪与温系猪长、大白体型和瘦肉率比较表
  2.3 讲究动物福利与肉质控制
  早在1974年,欧盟便制定了宰杀动物的法规,要求在宰杀活猪、活羊和活牛之前,先用电棒将其击晕,让动物在无知觉的情况下走向“生命终点”。当然在欧洲,动物们所享有的“福利”并不仅限于此。以猪为例,在欧盟法规中,养猪生产必须讲究动物福利,讲求人、地球和企业利润的和谐发展, 简称3P概念(People, Planet 和Profit)。2009开始,转向4P的考虑:即人、地球,猪和企业利润(People, Planet, Pig 和Profit)。欧盟不仅有专门保护动物福利的法令法规,欧盟委员会食品安全署还专门设有负责动物福利的部门。
(选自广东养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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