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xb0823 于 2013-6-22 11:39 编辑
解热镇痛药,为一类具有解热、镇痛药理作用,同时还有显著抗炎、抗风湿作用的药物。因此,本类药物又称为解热镇痛抗炎药。
应用解热镇痛药属于对症治疗,并不能解除疾病的致病原因,由于用药后改变了体温,可掩盖病情,影响疾病的诊断,应引以重视。鉴于发热可作为疾病诊断的指标,因此本类药物仅适用于热度很高或持续发热时间较长的病猪。此类药物还具有中等程度的镇痛作用,对慢性钝痛如肌肉痛、关节痛等镇痛效果,而对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绞痛几乎无效。但由于它只对疼痛的症状有治疗作用,不能解除疼痛的致病原因,也不能防止疾病的发展和预防合并症的发生,故不宜长期服用。
应当指出的是,发热是机体的一种保护性反应,当体温升高时,机体内的吞嗜细胞活性增强,抗体的产生增多,有利于炎症的修复。但另一方面,体弱者在高热骤然降下时,有可能引起虚脱。故在应用本类药物时,应严格掌握用量,避免滥用,并注意间隔一定的时间(4~6h),同时在解热时,多饮水和及时补充电解质。
在病猪治疗时,体温不超过40.5℃时,尽量不要使用退烧药物。使用解热镇痛药物会减少吞嗜细胞数量,长期使用会导致机体自身体抗力下降,还容易导致疫苗抗体起不来且容易继发感染其他疾病。同时这也解释了在治疗过程中病情反复(打一针吃一点,不打又不吃)、二次感染后的病情比第一次治疗难度更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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