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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市违法养殖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光明新区举行,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光明新区的相关做法和经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今天的深圳不适合养猪,合法的养猪户也要通过产业转移搬离深圳。(12月21日《深圳特区报》)
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对城市布局进行调整、环境进行整治,将可能影响城市发展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的项目、产业进行清理,并采取措施,逐步转移到其他地方,完全能够理解,也能接受。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经历的过程和出现的结果。
但是,如何调整,特别是对已经形成的项目、产业、物业等如何清理,需要认真研究和商量,而不是一个声地取缔,一个劲地向外赶。如果这样,好事就极有可能会办成坏事。这方面,教训还是很多的。最典型的,就是城市建设和改造中的拆迁。
深圳作为一个现代化城市,在市区范围内养猪确实可能不太合适。但是,用类似于拆迁的思维去取缔养猪业,将养猪户“赶”出城市,是否合适,需要仔细考虑。毕竟,这些养猪户曾经为深圳作出过贡献。
而从深圳此次清理养猪户的做法来看,态度之强硬、手段之凶狠,已到了火药味十足的地步。更重要的,在清理过程中,再次强调了“外地人”三个字。“违法养殖户大部分不是深圳人,没有申请生产经营证,也没有任何排污措施,更没有食品安全监管。不可能想来就来,想养就养,想占地就占地,想排污就排污。违法养殖绝对不能容忍!”
真的很难界定,在养猪问题上,到底什么是合法的,什么又是不合法的。在中国,数以千计的养猪户,如果按照深圳的“标准”,可能没有几个是“合法”的。如果非要在取缔过程中,套上“合法”两个字,来证明政府的取缔行为是成分正确的,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可能就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了。这就不能不让人感到,这与过去的拆迁是没有任何区别的。因为,那时的拆迁,尽管补偿不符合标准,拆迁手段也十分恶劣,由于是政府行为,也都被认为是“合法”的。只有被拆迁居民,永远是不合法的。
而把养猪带来的对城市环境的影响,又统统归集到“外地人”身上,则使这次清理更带有很强的倾向性。我们不禁要问,深圳到底有多少真正“血统”的深圳人呢?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外地人”难道不是深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吗?联想到前几年对“外地”小商小贩的清理,深圳这个理应包容性很强的移民城市,如今可能真的已经没有容得下“外地人”的雅量了。不要忘了,当年来到深圳的“外地人”,其各方面的条件,也未必比今天的小商小贩和养猪人强。只是,他们改变了深圳的面貌,深圳也让他们变得更象“深圳人”了。
我们并不反对演进清理和取缔养猪户,但是,切不要带上拆迁思维和排挤思维。如果这样,受伤的不仅是养猪户,而是所有没有正宗深圳“血统”的外地人。一旦“外地人”都离开了深圳,深圳就将重新变成一个“小渔村”。
来源:好巴巴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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