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54|回复: 0

[养猪] 瘦肉精事件之后的思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7 14: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焦点访谈》、《新闻1+1》等栏目曝光了河南省焦作、济源生猪养殖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的”健美猪“事件后,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相继跟踪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尤其是猪肉安全的担忧和恐慌。当日中国肉类加工企业的龙头老大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股票”双汇发展“跌停,次日停牌,全国许多商家的双汇产品纷纷下架停止经销。

  媒体在曝光瘦肉精事件时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提及相关部门,但该事件背后应该存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并且涉嫌渎职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在确定这一基本思路后,检察机关迅速展开行动。

  从案件办理情况看,案件涉及饲养、生产、销售、检验检疫等各个环节,包括饲料经销商、养殖户、猪经纪人、收猪人等相关人员,在明知国家明文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适用”瘦肉精“(专业名称为”盐酸克伦特罗“),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无视国家法律,相互勾结,唆使或促成养殖户们铤而走险,用添加”瘦肉精“的猪饲料喂养生猪。而当地畜牧局对检验检疫人员、出境票证等疏于管理,导致防疫、检疫工作流于形式,下属的畜牧防疫中心站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长期违反工作程序规定,不到养殖现场进行防疫、佩戴耳标等,对外调生猪仅进行肉眼观测而不进行试纸检测就颁发”三证“予以放行,加之检验检疫试纸长期短缺等客观条件所限,最终导致”瘦肉精“事件爆发。

  1、涉案时间长远。据一个检疫所保存的”三证“底单,时间可以溯及到2006年,出境的生猪数量达3、5万头之多;这样的死角存在了这么长久,彰显国家监管的漏洞,可是为什么就不见好转呢?

  2、涉及地域广泛。饲喂瘦肉精的生猪,不但流向双汇集团,还有一些流进南京市场、山西境内;那么那些地域的食品监管人员是否涉嫌犯罪呢?

  3、涉嫌人员众多。立案查处的渎职人员,基本上限制在县区畜牧局下属的检验检验所、卫生监督所等负责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主管食品安全的政府官员、畜牧局有关领导,是不是也涉嫌渎职呢?

  4、涉嫌渎职主因。畜牧局下属的检验检疫所,担负着肉制食品最初环节的监管职责,可是竟然没有专项检测经费,长期没有测试纸的供应,别说出境的检疫了,就连平时的防疫工作也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因为,没有检疫工具,让那些基层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正常的检疫工作呢?

  5、涉毒食品泛滥。现在的人们听到食品问题,似乎都已经练得百毒不侵了。其实不然,那是因为民众面对这一环接一环的食品事件,事事都讲和谐的政府规定了十三个部门对此监管,最终面对有毒食品的泛滥竟无能为力之。所以才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层出不穷,以至于人们现在谈食品色变,不知道该吃什么,什么还能吃。

  6、涉法律条众多。中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几十部,每一部都针对不同的职能部门各自独立成法,各部门的监管也都自成一体,相互绝缘。存在的问题:一是责权不明晰。目前,法律授权的有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众多部门,被坊间戏称为”九龙治水“.诸多部门都管,而又都不认真管,二是安全标准不统一。食品工业中的1070项国家标准、1146项行业标准和578项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指标不一,令执法部门监管”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较窄,留下执法空隙和隐患。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9-14 14:23,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