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内部分地方收奶环节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四川省眉山市畜牧局及时出台“五不准规定”,规范全市生鲜乳收购秩序。一是不准畜牧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生鲜乳收购活动;二是不准奶农专合组织建设的奶站收购本合作社社员以外的生鲜乳;三是不准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奶牛养殖场(小区)收购本奶牛场(小区)以外的生鲜乳;四是不准以挂靠、委托等形式开办奶站和收购生鲜乳;五是不准进行流动收购生鲜乳。
本文来源:四川奶协
|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