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夏悚的父亲曾经在当时河北当官,契丹人入侵,夏父与契丹人作战,被杀。夏悚的母亲后来也去世了,按礼制,夏悚丁忧,即不上班了,回家守母丧。朝廷以孝治天下,官员遇父母丧,丁忧守孝是很大的事,当官的都要遵守这个礼制。历代有不少大干部因为丁忧不到期或丁忧期间做了不该做的事儿,让人参弹丢官受处分的。
守丧期未满,朝廷有事需要官员去办,叫“起复”,重新上班。夏悚就在丁忧未满,被朝廷起复,要他作为特使去契丹国办事。夏悚不愿意去,给朝廷也就是给皇帝写了奏表,表中说:“父殁王事,身丁母忧。义不戴天,难下穹庐之拜;礼当枕块,忍闻夷乐之声。”后面两句是四六偶对,被认为很“精绝”,一时传诵于朝野。夏悚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说:我和契丹人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因此我到契丹出公差,去草原见契丹狼主,按照礼仪,我作为大宋朝的使节应当给他下拜施礼,这我做不到,非要我做,就难为我了,是对我的侮辱,士可杀不可辱,朝廷、皇帝不应该不近人情;况且我现在正在守母丧,丁忧,痛苦悲伤得晚上睡觉都枕着土块儿,即无心过正常的生活,但朝廷“起复”我,我应当为国家效力,可是以我现在的心情,怎能作为朝廷的使者去契丹国,在他们的欢迎仪式上观看欣赏他们的歌舞音乐呢?
夏悚并不是要存心写一幅四六对,他是自自然然的妙手偶得之,是平常文学艺术修养的随意流露。“礼当枕块”呢,他哪儿有心思这么显摆自己的文学才华呀!他写的是公文、是报告,是给朝廷表达意见的奏表,不是艺术创作,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不是为文学而文学的文学。他的文字只有一个目的:实用,即办事儿。他没想到要表现才华,他只是想让朝廷接受他的意见。宋朝的皇帝都有文化艺术修养,大诗人梅尧臣的侄女嫁给了一个叫王畴的人,丈夫当了大官,她去宫里谢恩,皇太后问她:“你是谁家的女儿?”王夫人回答:“梅鼎臣的女儿。”太后高兴地说:“是梅圣俞(尧臣)家吗?”可见梅尧臣的名声多大,连宫禁内的女人都知道。据说梅尧臣每有新诗,皇室宗亲中都有人以数千钱买来欣赏、学习。宋朝确实是文学艺术的天堂,读书人、官员们的文学修养之高,是粗俗的现代人无法想象的。
想必皇帝和上级被夏悚的话打动了。他无意中写的四六对,朝野传诵,可见影响之大。这两句话确有“文艺的力量”,这种力量往往不容易找到,或者说不容易碰到,但碰到了、找到了,就显得很有威力、很起作用、很有效果。想想,我们的古人可以用那么好的文辞表达意见、传递信息、将感情因素充分而恰当地蕴含在实用的公文中,让人之常情得到妥当的安置和归宿,不能不令人赞叹。其实,夏悚只要写这两句话,就会被人理解,就应该被皇帝理解。这两句话,体现了汉语的优越性,体现了汉语的伟大。
夏悚的实用功能当时就完成了,他的这两句话被欧阳修记录在《归田录》,流芳百世。夏悚并没有因为不听话拂逆了朝廷、皇帝和上级的命令而得罪皇帝、得罪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他后来官做得很大,封英国公。可夏悚并不是伟大的文学家,宋代文学史中可以没有他。他可能并没有存心要成为一个艺术家、文学家、学者,而是作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作为一个官员,他的学问、文学、艺术的造诣是他最基本的修养,每每就不自觉地表现出来了。可是我们谈起夏悚这个人,会认为他是个学者、文学家、艺术家。
真正的艺术应该是这样产生的。这正如哲学家金岳霖先生一篇文章的标题:《我喜欢夹杂在别的东西里的甜》。即我不一定喜欢纯粹的甜,但我喜欢吃别的东西时,感到别的味道里的甜。就是说,我不喜欢为艺术而艺术的纯粹艺术,我喜欢洋溢或流露在别的事物中的艺术气息,即我接受和欣赏别的事物中蕴含着的文艺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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