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商务厅的要求,漯河市从2010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肉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制度。《肉品检验合格证》由河南省商务厅统一监制,实行一猪一证。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肉品品质检验,品质检验合格后在生猪酮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随附《检验合格证》粘贴标识,证货同行、证货相符,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内附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定点代码、企业等级、肉品编码、购货方、生产日期等内容,其存根将保留两年。市民购买肉品时,可通过查看是否粘贴《检验合格证》进行安全性鉴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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