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漏缝或部分漏缝地板的猪舍
符合1994年家畜福利管理条例与EU 91/630标准 饲养密度 | 活体重
(Kg) | 总空间的最低要求 | (m2) | (平方英尺) | <10 | 0.15 | 1.6 | <20 | 0.20 | 2.2 | <30 | 0.30 | 3.2 | <50 | 0.40 | 4.3 | <85 | 0.55 | 5.9 | <110 | 0.65 | 7.0 | >110 | 1.00 | 10.8 |
秸秆垫料育成系统:建议每95kg活体重1.4 m2(15平方英尺)
一头100kg的猪需要0.93 m2(10平方英尺)的空间才不致和别的猪挨在一起 - 这一点在炎热的环境下需要保证。
公猪
成年公猪的饲养空间地板面积不应低于7.5 m2(81平方英尺),欧洲标准为6 m2(64.4平方英尺)。
公猪生活和饲养的栏位面积不应低于10 m2(108平方英尺),宽不应低于2.5m(8英尺)。
公猪栏隔断的高度不应低于1.5m(4英尺11英寸)。
经产母猪和后备母猪
为了提高发情检测的效果,建议地板面积采用2.8 m2(30平方英尺)。
其它情形下最低空间建议为2 m2(22平方英尺)。
分娩栏
分娩栏周围的仔猪区应为300mm(12英尺)宽。
加热垫面积至少0.6 m2(4 x 1.5英尺)。
产箱地板面积应保证4.5 m2(48平方英尺)。
舍外饲养
每公顷12-25头母猪(每英亩6至10头)。
可细分为:
每公顷配种区33头、干奶27头、分娩19头。
猪只的转移
运输密度235 kg/ m2。这是EU 95/29对100kg猪的要求。
肉品与家畜委员会规定的是281 kg/ m2。装猪台坡度建议为20°。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