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dpyljj 于 2010-6-13 06:42 编辑
在一个私有化的社会里,在这个金钱为上的社会里,发改委的态度又有什么意义?
就像天子脚下的天上人间,中央眼皮下的中国首都,我神圣的北京。
还好,到底被整了。
附文:国家发改委零容忍:六天四次辟谣物价报道
发布: 2010-6-10 10:42 查看:344 来源: 互联网
东方早报6月10日讯: 在通胀预期管理上,国家发改委的“零容忍”不是说说的。昨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宣布,武汉某晚报和某网因物价报道遭武汉省新闻出版局“严肃批评”,其中武汉某晚报还就此事被责成“写出深刻检查”。
根据这则题为“湖北省严肃查处个别媒体捏造、散布农产品涨价信息事件”的声明,5月27日,武汉某晚报“单单抓住大蒜、绿豆、玉米等个别品种价格上涨进行炒作”,某网“冠以《中国农产品全线涨价恐整体失控》的标题进行宣传”,国内其他新闻网站随后大量转载。
国家发改委称,上述报道“无视我国猪肉、食用油等农产品价格稳中有降,水产品价格平稳,5月份以来蔬菜价格已整体大幅度下降的客观事实,……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昨日的声明已是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其官方网站首页显要位置刊登的第三份“物价辟谣”公告。
6月4日,对某媒体引用的“下半年通胀压力巨大,预计CPI涨幅在7%左右”的观点,国家发改委一反常态地高调“澄清”。
同一天,国家发改委还对媒体关于“地方物价部门对水价成本公开试点持反对意见”的报道作出说明,称国家和地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此问题上“认识是完全一致的”。 6月7日,国家发改委将6月4日湖北某日报关于“武汉市场奶粉全线涨价10%”的报道,定性为“不实报道”,称尽管部分品牌价格出现上涨,但尚未出现哄抢、囤积和缺货断档现象。国家发改委特别提醒,“对于可能误导社会预期,引发群众抢购,影响市场价格稳定的不实报道、恶意炒作,我们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资料显示,此前的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新闻媒体要全面客观准确报道农产品市场价格情况,严禁虚假报道和有偿新闻,防止利用新闻报道为农产品炒作行为推波助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