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抗菌素与我国的抗菌素类渔药
1944年,链霉素的发现者Waksman给“抗生素”下的定义是:“抗生素是微生物在其代谢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抑制其它种类微生物生长及活动甚至杀死其它种类微生物性能的化学物质”。20世纪80年代,随着抗肿瘤、抗寄生虫等抗生素的不断发现,这类化合物的作用已经超出了仅仅对微生物的作用范围。因此,一般认为,“抗生素”的定义应该是“在低浓度下有选择地抑制或影响其它种类生物机能的,是微生物生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理活性的次级代谢产物及其衍生物”。大多数学者通常将那些完全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备的磺胺类、氟喹诺酮类和■唑烷酮类等抗细菌药物以及像酮康唑类抗真菌药物称为抗菌药物,而不属于抗生素的范畴。对于像磷霉素和氯霉素这些原来是来源于微生物的次级代谢产物的硫霉素等以及现在完全采用化学合成方法制备的一系列碳青霉烯β-类酰胺抗生素等,通常将其归纳在抗生素的范畴。在很多国外的文献中通常可以看到相关的专业名词有:antibiotics(抗生素)、anti-infective agents(抗传染剂)、anti-microbiol agents(抗微生物剂)和anti-bacterial agents(抗菌剂)等。
我国现在水产养殖中允许使用的各类抗菌素类药物共有28种以上,分别是:硫酸新霉素粉(Neomycin sulfate powder)、盐酸多西环素粉(Doxycycline hyclate powder)、注射用复方硫酸庆大霉素(Compound gentamycin sulfate for injection)、注射用青霉素钠(Benzylpenicillin sodium for injection)、注射用硫酸链霉素(Streptomycin sulfate for injection)、红霉素片(Erythromycin tablets)、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Erythromycin thiocyanate soluble powder)、恩诺沙星粉(Enrofloxacin powder)、诺氟沙星粉(Norfloxacin powder)、诺氟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Norfloxacin and berberine hydrochloride premix)、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Norfloxacin lactate soluble powder)、烟酸诺氟沙星预混剂(Norfloxacin nicotinic premix)、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Sarafloxacin hydrochoride soluble powder)、甲砜霉素粉(Thiamphenical powder)、氟苯尼考粉(Florfenicol powder)、■喹酸(Oxolinic acid)、恩诺沙星片(Enrofloxacin tablets)、盐酸环丙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Ciprofloxacin hydrochloride and berberine hydrochloride premix)、氟甲喹粉(Flumequine power)、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Ⅰ型(Compound sulfadimidine powderⅠ)、复方磺胺甲■唑粉(Compound sulfamethoxazole power)、复方磺胺嘧啶粉(Compound sulfadiazine powder)、磺胺对甲氧嘧啶片(Sulfamethoxydiazine tablets)、磺胺二甲嘧啶片(Sulfadimidine tablets)、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Sulfamonomcthoxine sodium soluble powder)、磺胺间甲氧嘧啶片(Sulfamonomethoxine tablets)、磺胺噻唑片(Sulfathiazole tablets)和甲氧苄啶片(Trimethoprim tablets)等。按照抗菌素药物的分类,上述28种渔药几乎含盖了所有抗菌素的种类。
2 药物残留的危害与导致水产养殖中滥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分析
2.1 药物残留的危害
水产品中的渔药残留是指水产品的任何食用部分中渔药的原型化合物或(和)其代谢产物,并包括与药物本体有关杂质在其组织、器官等蓄积、贮存或以其它方式保留的现象。目前水产品中出现残留问题的主要有喹诺酮类、磺胺类、呋喃类和其它部分抗生素类及某些激素等。
2.1.1 毒性作用
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水平通常是比较低的,除极少数能引发急性中毒外,绝大多数药物残留是需要在人类长期摄入这种水产品后,药物不断在体内蓄积,当浓度达到一定量时才会对人体产生慢性、蓄积毒性作用,如磺胺类可引起肾脏损害,特别是乙酰化磺胺在酸性尿中溶解度降低,析出结晶后损害肾脏;氯霉素可以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导致白血病的发生等。
2.1.2 产生过敏反应和变态反应
有些药物具有抗原性,当这些药物残留于水产品中被人摄入后,能使部分敏感人群致敏,刺激机体形成抗体,当再接触这些药物或用于治疗时,这些药物就会与抗体结合生成抗原抗体复合物,产生过敏反应,严重者可引起休克,短时期内出现血压降低、皮疹、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等严重症状,如青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及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等。呋喃类引起人体的过敏反应,表现在周围神经炎、药热、噬酸性白细胞增多为特征。磺胺类药的过敏反应表现在皮炎、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和药热等。青霉素类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轻者表现为接触性皮炎和皮肤反应,严重者表现为致死性过敏性休克。四环素的变应原性反应比青霉素少,但四环素药物可引起过敏和荨麻疹。
2.1.3 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由于药物在水产动物体内残留,并通过有药残的水产品在体内诱导某些耐药性菌株的产生,给临床上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带来一定的困难,耐药菌株感染往往会延误正常的治疗过程。
2.1.4 导致菌群失调
在正常情况下,人体肠道内的各种菌群是与人体的机能相互适应的。但是,药物残留的影响会使这种菌群平衡发生紊乱,造成一些非致病菌的死亡,导致菌群的平衡失调,从而导致长期的腹泻或引起维生素缺乏等反应,对人体产生危害。
2.1.5 产生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
残留药物会不断在体内蓄积,当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便会对人体产生毒性作用。对人类会产生较强的“三致”作用的药物有孔雀石绿、双甲眯等。
2.1.6 激素作用
一些激素及其类似物,主要包括甾类同化激素和非甾类同化激素,在肝、肾和注射或埋植部位常有大量同化激素残留存在,人们一旦食用含有其残留的水产品,可产生一系列激素样作用,造成人类生理功能紊乱。如潜在发育毒性(儿童早熟)及女性男性化或男性女性化现象。
2.1.7 病原生物产生抗药性
长期滥用药物导致的药物残留会使细菌发生基因突变或转移,使部分病原生物产生抗药性,如鳗鲡赤鳍病病原菌嗜水气单胞菌对药物的平均耐药率为69.4%;人工分离的大西洋鲑疖疮病病原菌杀鲑气单胞菌55%的菌株对土霉素有抗性,37%的菌株对■喹酸有抗药性。此外耐药性质粒又可在人和动物的细菌中相互传播,对人类也构成潜在威胁。
2.1.8 对养殖水环境的生态毒性
对养殖动物用药以后,药物以原型或代谢物的形式随粪、尿等排泄物排出或直接在养殖水环境中泼洒药物均会造成水环境中药物的残留。这些药物残留会对低等水生动物有较高的毒性作用;使水环境中对药敏感的种群减少或消失;低剂量的抗菌药长期排入环境中,会造成敏感菌耐药性的增加,且耐药基因不仅可以贮存于水环境中,而且可以通过水环境扩展和演化;此外,进入环境中的渔药残留,在多种环境因子的作用下,可产生转移、转化或在动植物中蓄积。
2.2 导致水产养殖中滥用抗菌药物的原因分析
2.2.1 养殖环境恶劣,规范用药困难
随着水产养殖业竞争的加剧,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养殖种类的逐渐增多,养殖密度也不断加大,工农业对养殖水域的污染以及养殖业自身产生的污染日益严重,导致养殖水环境急剧恶化。在恶劣的养殖水环境中,养殖动物自身的免疫机能受到严重抑制,各种病害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危害将日益严重。据统计,目前比较严重危害水产养殖动物的病害高达100多种,水产养殖动物病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均高达百亿元以上。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养殖水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至少在短时期内将是难以改变的,这种趋势也不是依靠水产养殖业者的努力就能全面改变的。在恶化的养殖水环境中不仅容易发生疾病,而且恶劣的环境也会对有效的药物治疗产生严重干扰。由于各种严重疾病的频繁发生,养殖业者为了尽量减少经济损失而无规范的采用药物治疗措施,难以作到科学选择和规范使用药物。
2.2.2 养殖对象种类多,生理特点差异大
据统计,我国水产养殖品种有上百种之多,其中仅养殖鱼类就有近50种(包括草鱼、青鱼、鲢、鲤、鳙、鲫、鳜、黄鳝、短盖巨脂鲤、乌鳢、斑点叉尾■、罗非鱼、鳗鲡、鲈、鲷、鲆、鲽、鲟等),养殖甲壳类有近20种(包括对虾、刀额新对虾、罗氏沼虾、梭子蟹、锯缘青蟹、中华绒螯蟹等),贝类也有20余种(包括扇贝、牡蛎、鲍、文蛤、蝰蚶、缢蛏、毛蚶、杂色蛤、贻贝、三角帆蚌、珍珠蚌等),两栖类和爬行类有近10种(包括牛蛙、中华鳖、乌龟、黄喉拟水龟、鳄龟等)。不同种类的水产养殖动物的生理特性差异很大,对药物的耐受性、药物的效应以及药物的代谢规律存在差异,从技术层面上增加了养殖业者正确选用渔药的困难。
2.2.3 水体类型复杂,养殖方式多样
水产养殖动物生活在各种类型的养殖水体中,用药的效果或多或少要受到水体环境和理化特性的影响。水产养殖的水域包括淡水、海水、咸淡水;水产养殖的类型又有池塘养殖、湖泊围网养殖、滩涂养殖、浅海与深海网箱养殖等;水产养殖方式还有粗放式、半精养式、工厂化养殖等。正是由于养殖水域类型和养殖方式的不同,构成了水产养殖动物生态环境与生活习性的复杂关系,也必然会影响到各种渔药在水产动物体内的药物动力学效应。而且水产养殖动物还具有变温的特性,相对于恒温的陆生动物而言,水生动物的生理代谢受水温的直接影响。在使用渔药时如果不根据水温的变化而适当调整药物剂量、休药期等用药方案,就难以收到良好的用药效果。仅凭养殖业者的经验选择和使用渔药,做到规范用药的几率是很小的,而造成盲目用药的几率则是很大的。
2.2.4 群体给药形式,定量给药困难
与用药物治疗陆生动物疾病时可以实施个体用药处理不同,由于在同一个水体中饲养的水产动物患病后难以实施个体隔离,即使采用药物饵料治疗时也必然是群体受药,其结果往往是群体中正在患病而需要获得药物的个体,却因为食欲下降或丧失而难以得到适量的药物。与此相反,该群体中健康个体则因为食欲旺盛而摄取了大量的带有药物的饵料,导致药物在这部分水产动物体内的浓度过高,引起药害或者药物残留现象的发生。
正是水产养殖动物的群体受药特点,要求人们在选择和使用渔药时,既要求所选择的药物具有高效、强效和速效的特点,还需要注重施药方法的有效、安全(不仅使养殖动物安全,还要包括水产品安全和环境的安全)和低成本等方面的要求。迄今为止,已经被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大部分渔药是直接从兽药、农药和化工产品移植而来的,几乎没有用于水产养殖动物疾病防治的专用药物,而水产养殖动物用药与对陆生动物用药又是存在许多方面差异的。
2.2.5 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基础研究科学管理严重不足
从整个行业的层面上而言,我国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偏低。水产养殖的大多数从业人员不仅对各种渔药的特性、科学使用药物的技术与方法等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而且在从事的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对各种水产养殖动物病害的预防没有正确的认识,不少养殖业者将药物防治作为控制水产养殖动物各种病害的唯一措施。当水产养殖动物的病害发生时,又由于缺乏必要的诊断条件和可供决策选择药物的基本数据为支撑,自身具备的水产动物疾病学和病理学知识也不能满足对疾病进行正确诊断的需要,也就不可能做到对症用药和科学用药。
同时,关于规范使用各种渔药的科学研究不够,某种药物对不同种类的水产养殖动物究竟如何使用是规范或者正确的,并没有科学研究的相关结论。近年来有关部门组织的一些用药知识普及与宣传,专家们也只能讲一些水产动物疾病防治的常识,而仅仅依靠这些用药常识是没有办法做到规范用药的。正是这些限制因子导致养殖业者难以做到规范用药,结果是一些有害的用药观念在水产养殖用药过程中盛行。
3 提倡预防疾病的理由与预防用药中的误区
在我国,“以防为主,防重于治”是防治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基本方针。强调疾病的预防之所以对水产养殖动物特别重要,第一,水产养殖动物是生活在水里的,在疾病的发生初期难以被及时发现,当患病后的水产养殖动物被养殖业者发现时,往往已经是整个鱼群都已经发展到了病入膏肓的危重阶段,此时即使采取了正确的治疗措施也可能已经为时过晚,难以获得理想的疗效了。第二,目前水产养殖方式大多是集约化养殖,对养殖动物给药是比较困难的,既不能做到像对待陆生饲养动物猪、牛一样逐尾口灌给药,也难以做到逐尾注射给药,患病后的水产养殖动物往往因为丧失食欲而不能摄食拌有治疗药物的饵料。相反不该摄食药物饵料的健康鱼体因为食欲旺盛而摄食了大量药物饵料,第三,采用药物治疗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时,难以避免因药物在水体中的扩散而导致对水环境的污染,特别是我国的水产养殖水体大多是开放式的,药物污染的危害可能因为养殖用水的随意排放而造成更大的危害。第四,当水产动物患病后不仅会影响其生长,而且还会影响其商品价值。因此,提倡对水产动物疾病的预防是具有特殊意义的。
然而,预防水产动物疾病的具体措施比较多,归纳起来可以分为生态预防、免疫预防和药物预防等三个方向。一般而言,采用生态预防和接种疫苗的预防措施,预防水产动物的疾病是比较理想的。这两种预防水产动物疾病措施不仅是我国水产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长期以来所提倡的,也是水产科学工作者长期以来的主要研究内容。不过,生态预防水产动物疾病的措施往往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涉及到对许多养殖相关因子的严格调控,因此,普通的养殖业者难以往往完全掌握和自由操作。此外,还有一些生态预防调控措施是需要与降低水产动物在单位水体内的放养量等相联系的,或者是需要降低一部分产量来获取质量的提升。因此,生态预防措施与现在人们正在追求的集约化水产养殖模式,或者是“高投入、高产出”的养殖方式之间,还是存在或多或少的矛盾的。
通过免疫接种疫苗预防水产动物的疾病,已经被国内外的研究结果证明是有效的,也是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的。但是,由于疫苗具有很强的特异性,在理论上一种疫苗只能预防一种疾病,而水产动物疾病种类很多,对水产动物的每种疾病均依靠接种相应的疫苗进行预防,至少在现在还是不可能做到的。而水产动物接种1种或者2种疫苗,又是难以预防在其养殖期间可能发生的其它疾病的。此外,由于水产动物在水中生活,也难以根据免疫接种程序的需要定时将其捕捞起来实施多次免疫接种。所以,对于可能受到多种疾病危害的水产动物,完全依靠免疫接种达到预防水产动物疾病的理想效果,执行起来也是比较困难的。
药物预防水产动物的疾病是对生态预防和免疫预防的补充和加强,也是水产养殖业者经常采用的措施。我国现有的渔药种类比较多,包括消毒剂、驱杀虫剂、水质(底质)改良剂、抗菌药、中草药等5大类,达100多种渔用药物。渔药的种类虽然很多,其实适宜于用作水产动物疾病预防的药物则是十分有限的。首先,抗生素类药物是不能作为水产动物疾病的预防药物的。这是因为无论是抑菌还是杀菌抗生素药物,均需要到达一定浓度后才能显示其作用,当药物浓度不能达到抑、杀菌效果时,就很容易导致致病菌产生耐药性。
其次,杀虫药物是不能作为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预防药物的。这是因为水产养殖用的杀虫药物绝大多数都是由农药转化而来,而杀虫药物的使用途径主要是依靠全池泼洒,在养殖水体中多次泼洒杀虫药极容易导致对水体和水产动物的药物污染。在一个养殖水体中是否需要使用杀虫剂,主要是根据寄生虫的感染强度决定的,只有寄生强度达到了对水产动物的健康造成威胁的前提下,才是需要使用杀虫药物的。
再次,微生态制剂的使用是有条件的,无论是芽孢杆菌还是光合细菌,都是需要特定的生活环境的细菌,与其它成千上万种细菌一样,只有在能满足其生理特性需求的环境中才能正常地繁殖与生长,才能发挥其有限的作用。在我国不同地方实施的水产养殖模式、方式、饲养品种和规格、采用的饲料组成和肥料种类均有所不同,这些差别必然会导致养殖池塘的水环环境因子千差万别。而任何微生态制剂都是不可能在环境条件千差万别的池塘环境中发挥相同的生理功效的。相反,如果将这种微生态制剂随意地泼洒在池塘中,将有可能导致这些池塘中固有的微生态群落结构发生改变,甚至引起池塘微生态群落多样性的消失,而这是非常有害的。
综上所述,能作为预防水产动物疾病的渔用药物,实际上只有消毒剂、水质(底质)改良剂和单纯的中草药等3类药物可供人们考虑选择使用。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利用消毒剂对池塘、饵料、鱼种和养殖用工具等进行消毒处理,使所饲养的水产动物在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态环境中生长,不仅是预防各种疾病发生的关键措施,而且也是提高水产品的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养殖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因此,在水产养殖中消毒剂的用量是很大的。其实,消毒剂在各种养殖业用兽药中占有较大的比率,约占总产量的1/3以上。作为兽用消毒剂的原料大部分是一些化学物质,如生石灰就是一种传统的消毒剂,在消毒中使用较为普遍,除此之外,使用量较大的还有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和三氯异氰尿酸等)、含溴消毒剂(如溴氯海因、二溴海因等)、含碘消毒剂(如聚维酮碘、双链季铵盐络合碘等)。但是,如果不适当的使用消毒剂,也会导致养殖水体中正常的微生态结构发生紊乱,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对水产养殖动物产生一定的刺激。
水产养殖中理想的消毒剂不但要求能快速、高效地杀灭各种有害微生物,而且还需要具备安全、无有害残留物、不污染环境等特点。大量的科学研究结果表明,以各种氯制剂和酚类化合物作为消毒剂使用时,由于这些消毒剂能与环境中的有机物发生反应而生成有害物质,如氯酚、三氯甲烷,二■英等能致癌物质。氯制剂等消毒剂还会诱导病原体产生抗药性,对环境和养殖动物产生二次污染,严重威胁消费者的健康,这些消毒剂的负面效应非常明显,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理想的养殖用消毒剂应该具有用量少、消毒效果好、不会导致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和作用后无有害残留物生成等特点。二氧化氯被认为是适合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最好消毒剂,这是因为二氧化氯制剂具有极强的氧化性,即使以较小的剂量也能杀灭各种细菌、病毒、霉菌、真菌、藻类和细菌芽胞等,用量少、效果好。同时,二氧化氯制剂还具有作用范围广、安全浓度大,作用后无残留和有害物质生成;性能稳定,有利于存放、贮藏和运输。
二氧化氯制剂能有效地改善养殖环境,高效、快速地杀灭养殖动物的各种致病微生物。同时具有作用活性不受pH值、温度、氨及各种有机和无机污染物的干扰,作用后不会形成有害残留物质,不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等众多优点。二氧化氯以其卓越的性能,已经成为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粮农组织(FAO)向全世界推荐的唯一A1级广谱、安全和高效的消毒剂。
使用水质(底质)改良剂作为预防水产动物疾病的措施,也需要有一个判断标准的问题,不能随便使用的。我国养殖的水产动物种类比较多,各种水产动物对养殖水环境均有不同的需求,所以按照某一个标准设定养殖水质标准是不合适的。
有些单纯的中草药渔用药物制剂是可以作为预防水产动物疾病的药物的。这是由于中草药中含有各种多糖类物质,而多糖类物质已经被大量研究结果证实能增强水产动物的特异性和非特异性免疫机能。将中草药作为预防水产动物疾病的药物使用,可以利用其中存在植物多糖,发挥其作为免疫增强剂的功能,达到调节和增强水产动物免疫机能的目的。
4 避免滥用药物的基本对策
4.1 转变观念,注重基础研究
国家水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和人员,面向水产养殖实际生产中的出现的药物防治疾病的难点,重点开展渔药使用的相关实用技术研究,为水产养殖业者提供实际可操作的用药技术,例如,要立即组织有一定技术水平的研究机构和人员开展病原生物的药物敏感性和耐药性变化规律的研究,阐明我国水产动物致病菌对抗菌类药物敏感状况的变化与变化趋势。因为这些资料不仅是水产养殖技术人员决定采用什么药物控制疾病的基础资料,也是开发渔用新药和制定渔药科学管理措施的基础。
4.2 加强管理,杜绝使用禁药
水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水产养殖业者要杜绝在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首先,要做到严格按照渔药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用药。最近几年来,农业部兽药管理部门已经陆续禁止了一部分药物在水产养殖业中使用,如甲基吡啶磷、地虫硫磷、林丹、毒杀酚、滴滴涕、硝酸亚汞、五氯酚钠、杀虫脒、孔雀石绿、磺胺脒、呋喃唑酮、氯霉素、环丙沙星、甲基睾丸酮、喹乙醇和锥虫胂胺等。
4.3 准确诊断,做到对症用药
养殖业者和水产科技人员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对疾病的科学认识水平,力争做到能准确地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确定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病原体和对疾病作出正确地诊断,是正确选用药物和获得良好药物疗效的基础。由于在水产养殖业中经验性的采用药物治疗也确实能解决一部分疾病的治疗问题,因此,使许多养殖者愈来愈不重视对疾病作病原学的检测。也正是因为在使用药物之前,对导致疾病发生的病原体不清楚,最终导致因选用药物的针对性不强而造成药物浪费,以致引起环境和动物体内的正常菌群失调,增加养殖水体和养殖动物体内耐药菌的数量。
4.4 适时监测,科学选用渔药
要适时检测并掌握病原菌耐药状况的变化。致病菌一旦产生耐药性,就会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直至消失,致使药物的疗效降低至无效。细菌产生耐药性,是多数抗菌药物经过长期使用后必然出现的现象。随着抗菌素类药物在水产养殖中应用数量增多和时间的延长,水产动物的致病菌对各种抗菌素的耐药性也在不断变化。因此,对养殖水域中病原菌对各种抗菌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及时了解致病菌耐药性的变化趋势,对于正确选用药物和确定各种药物的使用剂量是十分重要的。
4.5 科学饲养,增强免疫机能
养殖业者要尽量采取科学饲养措施,控制饲养密度,减少养殖环境的负荷,在饲养过程中重视增强水产动物自身的免疫功能。药物对控制疾病固然非常重要,但任何药物在疾病的治疗中都不是决定疗效的唯一因素。决定疗效的重要因素是水产动物的内因,是机体的免疫功能和对病原体的抵抗力。只有在水产养殖动物自身的免疫系统没有被完全摧毁,而仍然存在免疫防御能力的前提下,药物才能发挥其治疗疾病的最佳作用。因此,在水产养殖动物的疾病流行期间,应该注意采取措施(如在饲料中添加适宜的免疫刺激剂等)以增强饲养动物的免疫防御机能。
4.6 慎重选药,遵守用药程序
在使用药物之前,要做到慎重选择药物,在使用药物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用药剂量和方法,对水产养殖动物使用药物以后,要特别注意遵守休药期。任何渔药进入水产动物体内之后,均会出现一个逐渐衰减的过程。因为药物的种类、使用药物时的环境水温和水产养殖动物的种类不同,渔药在水产动物体内代谢过程所需的时间长短也是有所不同的。因此,为了保证水产品消费者的安全,避免水产动物体内残留的药物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每种渔药都有其相应的休药期。水产养殖业者对所饲养的水产动物使用药物后,绝对不能将休药期尚未结束的水产养殖动物起捕上市。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