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DOC)今日通报了其对越南进口虾类反倾销税进行的第四次行政调查的初步结果。据此,将有29家越南企业可以享受降低反倾销税的优待,平均从4.57%下调至2.89%。
此次行政调查于2008年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期间展开。越南水产出口及加工协会(Vasep)援引DOC的通知称,被投诉的企业之一——明富水产公司被征收3.27%的最高额反倾销税,另一个被投诉的芽庄水产股份公司Seafoods被征收2.5%的最低额反倾销税。
Vasep秘书长张庭槐表示,反倾销税是在当年对美国出口虾类价格和反倾销幅度基础上进行年度调整。他说,当美方作出第四次行政调查的最终结果的90天之后,将制定出对越南水产出口企业的反倾销税。
来源:越共电子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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