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辽宁省水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局通报了今年首次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检测结果,葫芦岛市抽取的10个鲤鱼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达100%。
为落实《2009年辽宁省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切实从源头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7月10日,辽宁省水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局工作人员进行今年首次水产品药物残留例行抽检,抽取淡水鱼种场等5个淡水养殖企业共10个鲤鱼样品。此次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范围包括鞍山、盘锦、营口等多个养殖重点地区,主要检查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行为,药物残留抽样、检测及相关要求均按照《官方取样程序》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来源于:辽宁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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