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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号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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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9: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魏娜)明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新法规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
  根据新法规,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物质都将不能使用
  省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首先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目录里面没有的,哪怕暂时证明对人体没有害处,也不能添加。而使用了什么添加剂以及用量,都要在产品的外包装标签里严格地注明。标签必须和实际内容相一致,否则就要接受处罚。
  保健食品不能宣传治疗功效
  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专家表示,这一法律条款,给保健食品设定了必须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审批的,宣传过程中就不能对消费者说“服用后能预防、治疗什么什么疾病”。

  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
  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省食安办负责人表示,“免检”并不一定都是安全的,有时它会麻痹消费者。而质检部门因企业既往“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而予以免检,容易导致企业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放松对自身的质量要求。
  食品安全标准不再“不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以黄花菜为例,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它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而根据质检、农业部门的规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且明确了其二氧化硫残留标准。如此“打架”的食品标准难免会让食品生产企业无所适从。
  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整合,这意味着今后我国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监管的目标和尺度将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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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09: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好事情    从法律上正式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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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3: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了!  伟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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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4: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尤其是任何食品不存在“免检”,太好了,以前的免检大多数是找一群领导吃吃喝喝也就免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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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4: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这样的,免检应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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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4: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制度在一步步的完善,好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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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4: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啊,我们的前辈都望穿秋水了,希望营养法也能快点出台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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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5: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件大好事。不过也别高兴的太早,法律执行过程会变味儿!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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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2: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乳品行业经受了空前的灾难~~~~,但是经过洗礼的留下的是最精华的....现在超市里的乳制品,尤其是国内最知名的几家大的乳品行业的产品质量是空前的好!!!!尤其是奶牛饲喂用了蒸汽玉米压片的奶源,口味更是香甜~~~~www.zbtx2006.com   www.gwyp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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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0 11: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ISO22000:2005的内容,如果真正实施起来,中国就无需在奥运会期间购买国外的绿色食品了。至少,让国人吃起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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