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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雨寒 于 2009-2-25 12:30 编辑
近几年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家加大了对畜牧业的投入,使农业经济增长点自然地转向了周期短、投资回报率较高的畜牧业,尤其是受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养殖小区建设很快。但由于养殖小区防疫管理较混乱,没有纳入政府统一规划内,防疫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各自为战,往往忽视了动物防疫的基本要求,以致一些常见疫病频频发生,损失很大。就养殖小区的防疫管理进行一些分析、探讨。
1 养殖小区防疫管理现状和问题
1.1 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规范、不科学
养殖小区大多数是利用居民旧房、旧厂房改造而成,缺乏合理的整体规划,生活区与生产区混在一起,无隔离、消毒道、隔离舍,更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往往是发生疫病后,在生活区与生产区之间设一个临时消毒池(带),没有疫情时也就没有消毒池(带)。
1.2 人员素质较低,防疫知识缺乏
养殖小区的养殖户主要是由来自从事不同职业的人员组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养殖业的高风险认识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防疫知识和防病意识,短期投机意识十分强烈,普遍存在着重饲养轻管理、重治疗轻防疫的思想;缺乏消毒意识、免疫监测意识、引种隔离检疫意识,一旦发病损失巨大。
1.3 缺乏统一的防疫管理和专职防疫人员
养殖小区的防疫都是由养殖户根据自己的经验和饲料厂、药店人员的建议自我进行防疫,缺乏强制措施,这就难免出现有时不防疫和防疫不全面的情况,缺乏合理统一的防疫管理。
1.4 饲养管理不科学
不同日龄、批次混合饲养或同一圈舍以简易网隔开不同日龄、不同批次饲养比较普遍,没有实行整个小区或以圈舍为单位全进全出制度。通风不良、湿度过大、饮水不洁、饲养密度过大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畜禽机体长时间处于应激状态,免疫力下降。
1.5 免疫疫苗选购失误
贪图价格便宜,选购中试产品,甚至是质量低劣的疫苗;购苗注重标签标注的有效期,忽视疫苗保存条件,购进反复冻融冻干疫苗或破乳的油乳剂疫苗;只看重一种病的预防效果,忽视其副作用,控制了本病,却控制不住其他病。
1.6 消毒药物选购不重视质量,消毒制度坚持不够
现在市面上的消毒药种类繁多,其中加杂着一些伪劣药品,稍不注意就会误购;不坚持消毒制度或没有消毒制度,偶尔消毒一下或在区内有疫情发生时消毒一下,没有定期进行消毒。
1.7 免疫程序不科学、规范
制定免疫程序全凭厂家或药店推荐,而不是根据本地实际和参考抗体监测结果制定;制定的免疫程序随意更改,免疫程序不能严格执行。一次接种多种疫苗,相互干扰,免疫效果不好。在没有联苗的情况下,同时接种2种或2种以上的疫苗,尤其是猪瘟和猪口蹄疫疫苗同时接种,免疫效果难以保障。偏重饮水免疫。如在家禽免疫中,为图省事,免疫疫苗的全都是采取饮水免疫,造成免疫效果不理想。
1.8免疫方法存在问题
饮水免疫时直接采用自来水,氯含量过高导致疫苗效力下降。饮水器过少,停水时间过长或过短,导致部分禽只未饮用到足量的疫苗水。点眼、滴鼻、刺种免疫存在问题。一是疫苗稀释后,不能按规定时间用完;二是稀释疫苗时不能根据滴管和刺种针的变化而改变稀释液的量,导致稀释过度,超过规定的免疫份数而导致接种剂量不足。肌肉注射时由于操作不规范,往往导致接种处肌肉化脓,形成包囊,疫苗被包裹在其中或变质,起不到免疫效果。
1.9 消毒不规范
①重视化学消毒轻视物理消毒,饲养器具未清洗就消毒,一泡了之。②重视舍内消毒轻视外周环境消毒,尤其是边角、杂物堆放处很少消毒或不消毒,消毒不全面、不彻底。③忽视对出入圈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消毒。④消毒药使用不正确,一是消毒液稀释配比不按说明,造成浓度过小或过大;二是使用生石灰直接撒在干燥的地面,而不是稀释成熟石灰,不能很好的发挥消毒作用,且干石灰粉易被风吹散;⑤缺乏带畜禽消毒制度,不能定期进行带畜禽消毒。⑥长期单纯使用一种消毒药,致使某些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致使消毒无效。
1.10 隔离、无害化处理、监测不到位
①缺乏生产区与外界隔离制度,人员、车辆随意进出,从而带入病原;缺乏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道,导致生产区被污染,增加了感染疫病机率;缺乏引种隔离观察制度,引种后直接合群饲养,导致疫情发生;缺乏隔离治疗制度,个别畜禽发病后不能及时进行隔离治疗,导致疫情扩散。②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畜禽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乱丢乱扔,污染整个小区。③缺乏免疫和消毒效果监测,一切凭免疫程序和免疫时间推算免疫水平,盲目性较大。
1.11 不能及时准确做出诊断,延误疫情。小区养殖户多凭自己养殖经验自我诊断用药或根据饲厂家、兽药厂家聘请的技术人员指点用药,诊断、用药欠科学合理,有时诊断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造成疫情扩大和蔓延。
1.12 不能坚持自繁自养、引种检疫程序不全。现在只有少数养殖小区坚持自繁自养,绝大多数养殖小区的畜禽都是靠从外地引种,引种检疫程序又不到位,以致引发小区疫情频发。
1.13 动物防疫监督乏力。由于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体制不顺,编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检测设备不全,加之养殖人员流动性大,不便于管理,难以对养殖小区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2 防疫对策
2.1 加强《动物防疫法》宣传,使养殖户牢固树立“预防为主,防疫先行,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思想,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疫病的危害性,不按法律程序养殖、经营造成疫情的法律责任,配合防疫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同时最大限度地做好疫病防治技术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防疫意识和饲养管理水平。
2.2 加强对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同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规范防疫管理。
2.3 合理规划、改造,统一管理。养殖小区要由政府出面,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单一畜种、便于防疫”的原则对养殖小区统一规划、改造,健全设施,使整个小区树立“一家有疫,全区遭殃”的整体观念,由政府派人对小区统一进行行政管理,并与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密切配合,落实防疫措施。
2.4 科学饲养、科学防疫。实行全进全出制,在全面保证营养需要的条件下,适量添加中草药防病健体添加剂,供给清洁饮水,注意通风换气,有效调控温湿度,合理密度饲养,增强机体对疫病的抵抗力;并定期进行抗体检测,制定符合实际的免疫程序,进行科学防疫。
2.5 严格门卫制度。设定专人24小时值班,禁止外来车辆进入,谢绝外来人员参观和随意进入,生产区门口须设消毒池,消毒池上方设置防雨、防晒棚,圈舍门口设置消毒带,定期更换消毒药,保证药液的有效浓度,门卫消毒室设置紫外线消毒灯和喷淋设备,确需进入人员必须经过消毒、更换工作衣帽和水鞋后方可进入,禁止窜舍。
2.6 认真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要经常清除舍内粪便、污水、污物等,集中于贮粪池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定期搞好舍外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灭鼠、灭蚊蝇等,禁止小区内饲养犬、猫,防止其他动物入进生产区;定期进行带畜禽消毒,认真做好空圈舍清扫、冲洗和消毒,特别是做好隔离圈舍的消毒。对病死畜禽要及时在指定的地点,根据GBl6548—199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和《动物防疫法》进行销毁等无害化处理,坚决禁止将病畜禽、病死畜禽加工成熟制品流入市场。
2.7 加大对药品质量的督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饲料行为,禁止使用国家禁止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及其他化合物,切实整顿市场秩序、保护养殖者利益。
2.8 统一采购防疫药品。统一到防疫药品来源正规、质量有保障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采购药品,确保免疫和消毒效果。
2.9 正确诊断,减少失误。发病初期即聘请有临床经验的兽医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诊治,同时采集病料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试验室确诊,及时采用最佳预防、治疗方案,尽早扑灭疫病。
2.10 建立健全防疫档案,认真做好检疫申报、疫病检测、引种隔离观察、免疫接种、预防驱虫、消毒和污物处理等的登记工作,完善防疫档案。
2.11 依法强化检疫、监督。①严格养殖小区的审核,凡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一律不发给《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得从事养殖业。强行养殖的,按《动物防疫法》第52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②认真做好种蛋、种禽、种畜的引进检疫,严把“四关”:一是严把检疫关。调入种蛋、种禽、种畜前必须先报请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经批准后方可调运。必须对输出地的疫情、防疫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结合必要的化验室检验和临床检查,确认安全、无疫后,按程序办理检疫证明等手续,方可调运。二是严格资格核查、观察关。调运的种蛋、种禽、种畜应从已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饲养场选购,严禁从市场等交易场所选购,选购好的种畜禽应先在当地隔离、观察25~30天,确认无疫、健康者方可调运。三是严格免疫接种关,引种调入前,要对每一头(只)畜禽进行强制免疫疫病接种,做好记录,待产生较坚强的免疫力后方可调运。四是严格隔离观察关。种畜禽调入后,必须立即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在动物防疫监督员或检疫员的监督下,消毒、隔离观察25~30天,再次进行规定的重点疫病检疫、检测,观察期满,确认健康无疫者方可合群饲养。
2.12 定期进行防疫质量检查、疫病监测。由负责养殖小区的防疫员,根据免疫注射的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免疫效价检测和疫病监测,适时根据检测和监测结果调整免疫程序,积极防疫;同时上级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养殖小区防疫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2.13 认真坚持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立即上报,及时取得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扑灭疫情,减少损失。
2.14 严格责任制,促进防疫工作。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治负总责的要求,从县到村、到每一个养殖小区都建立行政、业务双轨责制,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疫情严肃查处玩忽职守、防疫措施不到位的有关领导和防疫员的责任,促进防治措施到位。
2.15 根据国家公布的疫病分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完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发生不同疫情所采取的措施,便于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尽快扑灭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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