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猪场都饱受疫病困扰,这让我又想起了以前写的一篇文章。现再拿出来与各位同行讨论。
随着全球化、城市化、集约化的不断发展,周围环境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动物疫病对人类的威胁又一次出现,而且离人类生活一次比一次近了。从03年的以果子狸为代表的野生动物的“非典”,到04年的禽流感,到05年的牛口蹄疫,然后就是猪的链球菌病。
现在我们并不知道这是否偶然,我们知道的只是,到现在才发生和猪有关的疫病,养猪业已经是得到了上天的特别照顾。不仅是人们已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且发生的只是细菌性疾病,相应地,也有更多的预防和治疗办法。
诚然,养猪及其相关行业(包括政府职能部门)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以不负上天“好猪之德”。而更重要的是要增强全民防疫意识,所有人都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提起“全民防疫”,成功的案例莫过于对“非典”的防控。虽然其中也一度引起了恐慌,也走了不少弯路,但其效果是确实的。
这里仅就猪场管理、猪病控制、社会监督等方面谈一下有关防疫的观点。
1. 猪场(含养猪户等)要牢固树立防疫和安全的思想观念,防止猪病扩散和向外传播。
大家知道,疾病的传染源主要是带毒猪、病猪及其排泄物等。只有将这些传染源局限起来,才不会造成疾病的扩散。
目前,有这么几件事可以做:
1.1 加强猪场管理
猪场在建场之初选址时,必须考虑远离主要道路、居民点等,以不污染水源为前提,最好有天然的防疫屏障,和种植业互为依托。
场内有严格的防疫卫生制度和切实有效的生物安全体系,一方面防止通过引种、车流、外来人员及物品、其他动物等将病带入猪场,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本场的猪病传出去。一般来讲,猪场注重进场的消毒,对出场的人、物、猪等的消毒就极少过问了。强调一点,出场更应该洗手、淋浴,以保证人员安全;猪及运猪车应冲洗干净,以减少它们携带的病原量。
猪群应定期做好疾病监测,及时了解猪群的疾病状况和动态变化,以便通过调整疫苗、药物的使用方案而提高其使用效果,真正起到防病治病的作用。
猪舍内外环境要适于猪的生长、繁殖,一是搞好清洁卫生,二是控制“四度”,三是灭鼠灭蝇,四是加强绿化,五是人猪亲和,使猪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降低猪对疾病的易感性。
1.2 加强病、死猪管理
发现病猪,立即隔离,并限期治疗,治疗无效者立即处理。
充分利用全进全出转群的机会,对表现出病态的猪(如消瘦、沉郁、被毛粗乱无光泽、苍白或黄疸等)要单独隔离饲养,并提供较好的饲养环境和饲料营养。
死亡猪要及时清理出猪舍,并对该栏及相邻栏带猪消毒。如需对死猪进行解剖,必须由兽医动手,戴橡胶手套,认真消毒死猪污染过的地面、物品等。凡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的猪要特别小心,有凝血不良、尸僵不全者或怀疑为恶性传染病者坚决不能解剖,并上报政府职能部门。病死猪尸体一律深埋、焚烧或入专用处理坑,较小的猪场尤其应注意尸体的处理,不可随手将病死猪扔进水塘、河流或山林等,更不可销售或食用。
政府职能部门可以考虑集中处理病死猪,使之无害化。
1.3 加强猪粪、尿管理
猪粪、尿必须经一定的处理后,才可排出。
猪场可采取收集干粪,并堆积发酵,再做为农田或林地的肥料。
污水的处理则比较麻烦些,大型猪场一般建有污水处理厂,小场一般通过沉淀池和鱼塘净化。
1.4 加强用药管理
猪群用药要慎之又慎。这些年,总有不少猪场询问有无新药、不断抱怨药物不管用了等等,这其中多数是滥用药物的后果。
药物作为促生长剂和保健用途已广泛地被使用到了饲料中,在猪群需治疗或预防某种疾病时,多少会受到原饲料中已用药物的影响,导致药物的敏感性降低等。因而,饲料企业应明确其饲料中药物的成份、用量、配伍禁忌等信息;在条件成熟时,可考虑不在饲料产品中添加任何药物,而由猪场根据自己的需要用药。
猪场在对猪群用药时,应结合本场实际,作一些细菌分离鉴定和药敏试验等,以了解致病菌的情况而针对性地使用药物。
经治疗的肉猪上市前要有足够长的停药期,考虑到猪的品种、猪的采食和代谢能力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建议按药物说明书中规定停药期的2倍时间作为安全停药期。
2. 政府部门、公司及猪场、养猪户等要加强合作,走联合防疫之路。
政府部门对大型猪场的管理是相对容易的,而管理养猪户则显得有心无力了。前面所讲的猪场管理等一系列的工作,也仅适于规模猪场,对养猪户来讲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所以,有必要提高养猪的门槛,要求从事养猪者除具有一定的资金外,更要有相当的技术支持能力,改变传统的养猪模式,将猪病防疫放在首位。
在此基础上,扶持部分专业技术服务(或咨询管理等)公司或协会,走市场化道路,将养猪及猪病控制技术带进猪场或专业户。由于公司或协会有由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含兽医、管理、营养、育种、设备等)组成的专业队伍,完全有能力完成对猪场的技术服务和监管。技术服务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到猪病防疫的工作中来,更能加强区域内外信息和技术交流,也便于政府部门对其管理,其效果比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猪场更好。他们在对猪场进行技术服务时,既可解决猪场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还可促进猪场管理,提高猪场的生产效益,也能早期发现疫病,从而为政府部门进一步检验检疫、控制猪病提供先机。
这就形成了政府部门管理养殖企业和技术服务公司等,再通过这些公司服务和监管不同形式、不同大小猪场的模式。让所有的养猪者既得到了技术上的服务、指导,也能被有效地监管起来,最终达到了联合防疫的目的。
3. 广泛宣传动物疫病的基本知识,实现全民防疫。
有了“非典”的经验教训,对禽流感、牛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的恐慌程度明显在逐步下降,这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媒体的宣传报道更加科学、理性,人们对疫病的认识多了的原因。但我们也要注意防止盲目镇定的情形,比如与对猪链球菌病的热烈反应相比,人们对发现炭疽杆菌的情况就显得太过于“镇定”了。实际上,人们并不知道何为炭疽。
因而,政府部门应向公众介绍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的知识,如:让公众了解哪些是一类、二类传染病,其对人的危害及如何防范等;如何接触动物,怎样处理发病或死亡的动物;一旦发生疫病应如何应对等。而且,应引导肉类消费观念,帮助正确识别病死猪肉,选择健康安全的猪肉等,让人们对食物安全敏感起来,并参与到对猪病的监督中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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