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08年12月10日左右给江西某饲料企业发了一车的进口鱼粉,当时说好货到五日内付款。但合同签订的是检测合格后5日内付款,这一条我有跟其交涉过,其采购说一般几天就可以,合同更改比较麻烦,因为其是国内比较出名的集团公司,所以我就签了合同。可此家企业现却以鱼粉疑似掺假为由一直拒绝付款,且不能明确答复检测所需要的时间,就是一直说要进一步检测再检测。这种情况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当时他们收到货后大概三天左右我电话问其检测结果,他们说合格,等我发票寄过去后又说需要检测三聚氰胺,要等结果出来才能付款。再等几天后其采购电话通知我说其品管镜检鱼粉疑似掺假,要送到其集团成都公司检测,那就只有再等其结果,等到29号,其还是没有出结果,告诉我还需要再检测。但其表示80%的可能是掺假需要退货。
既然这样我们就建议由我司派人到其仓库共同取样送国家检测中心检验,取样后货物先退还我司可以再次销售,等结果出来后如证实有掺假则所有损失由我司承担,如没有掺假由其赔偿我司损失。可是其却又以集团不允许这样操作为由拒绝共同送样及退货。
此票鱼粉已经经过国家检验检疫局的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允许销售,做鱼粉贸易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不知大家是否有这方面的经验或是建议。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