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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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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4 14: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     一,检验人员须经职业培训方可上岗。


2.     二,进入化验室、取样车间必须穿戴整洁,工作服应遮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勤洗手勤换衣。
3.
化验人员不得佩戴戒指、项链、手表等物,不得涂抹指甲油,禁止穿白大袿上厕所。
4.     三,不准穿工作服离开工作现场,如若离开须更换工作服。
5.     四,取样用的白瓷盘,取样勺应随时保持清洁状态,不得沾有明显粉末,杂质,杜绝因取样而将杂质带入成品袋内。
6.     五,时刻保持工作台整洁,不乱放物品,要摆放整齐。检验仪器、设施应保持清洁,随时清扫。
7.     六,取样时不得在室外打开取样盒,以免杂质进入样品,影响检验结果。
8.
化学药品的采购、配置、使用和 处理按《有毒化合物的标识、储存及使用的卫生控制》的规定执行。
9.     七,配制完有毒、有害物品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完手后方可取样、化验。
10. 八,使用后的废液,必须经处理后排放,以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11.
其他事宜应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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