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龙城飞将

农业部要求制定饲料残留三聚氰胺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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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09: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尽快制定”而不是“修改”,那也就是说以前并没有标准,比如被测出含2.1PPM,相关部门有处罚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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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0: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junyang 于 2008-10-8 09:16 发表 既然是“尽快制定”而不是“修改”,那也就是说以前并没有标准,比如被测出含2.1PPM,相关部门有处罚的权力吗

按说不能罚,但现在特殊时期,在一些地方是宁左勿右啊!也为了他们的乌纱帽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1: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民网10月8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5部门,7日联合发布公告,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发表于 2008-10-8 11: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楼 龙城飞将 的帖子

标准来得太迟了,不过还是谢谢楼主的及时消息。我想饲料的标准也应该快出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0-8 14: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院士:   三聚氰胺是不允许人为添加到食品中的,想当然,它就不应该有。但是并不仅仅是人为的添加,其他的来源是有可能的,尽管含量很少,比如包装材料,比如有一些品种农药的代谢产物,这种农药是允许使用的,它的代谢产物是三聚氰胺,可能存在于我们的环境当中。也就是说食品接触的环境,有可能有非常少量的三聚氰胺存在,所以我们不能规定是零,也不能规定不得检出。我们的目标是一定要控制住掺假的行为,那些有意地、非法地把它添加到乳和乳制品当中去的行为,所以从管理的角度规定了这样的水平。对于婴幼儿配方食品来讲,是婴幼儿吃的,而且是唯一的食品,所以控制水平要严,所以定了1mg/kg,这是一个管理措施,不是说多了就引起健康危害,它第一是保证健康,第二是杜绝掺假的行为。这是一个管理措施,如长期吃超过1mg的,就要看吃超过1mg的有多少了,如果是2mg或者多一点,对婴幼儿的健康是不会有影响的,但是我们不能规定得那么高,是因为前面讲到了,我们要杜绝掺假,所以它不是衡量会不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水平,是监管工作当中采取的一个水平。
发表于 2008-10-8 15: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楼 allanwwww 的帖子

影响很大呀,现在各地方都是按不得检出查处的,很多饲料公司都被查出含三聚氰胺,因为绝大多数都不是主动添加而是多种原因污染造成,所以标准出来后才能做到有章可循,现在政府完全按不得检出标准查处,而且处罚力度很大,不是停产就是罚款,不知有多少饲料生产企业要被冤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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