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 1 目的 为了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一过程或交付。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方各分公司的采购产品进货、过程产品转序和成品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4.1.1 《采购合同》、《产品企业标准》、《原料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等》。 4.2 不合格品由分公司品管部检验人员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并确定,若检验人员不能确定时,提请品管部长判定。 4.3.1 进货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管部仓管员划区存放并标识。 4.3.2 过程产品不合格时,由生产车间负责分区堆放,车间质检员负责标识并记录。 4.3.3 成品不合格由仓管部仓管员划区存放,标识并记录。 a)分公司品管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附录1),写明不合格品的不合格指标、项目、检测数据并附检验报告。 b)分公司品管部根据《不合格品处理报告》中所述产品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组织有关部门评审,提出让步使用或拒收退货意见,品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并报技术统一小组备案,相关部门组织处置。 c)生产车间对让步使用的产品要作好标识和记录,并进行跟踪,若影响产品质量,立即停用,并报品管部。 d)原料判定不合格后,由品管部填写《原料退货通知单》(见附录2)给采购部、仓管部,采购部具体实施;半成品、成品判定不合格由品管部通知生产部、仓管部、营销部。 a)原料或加工过程中出现的5吨以上的不合格品,车间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写明不合格项目、指标的严重程度及产品的质量状况,经品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作为降级、改作它用或退回及报废,并报技术统一小组备案。此类产品要标识,保存记录。 b)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过程《不合格品处理报告》的情况进行评审,视不同情况,作出处置,品管部长审核,总经理签字,并报技术统一小组备案。 c)退回料或加工过程中出现的5吨以下的不合格品,质检员填写《退回料、返工料处理申请批示单》(见附录3)并按品管部方案进行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必须重新交检,并有检验记录。 b)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评价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作出是否返工、让步接收、降级改作他用或报废的处理意见,品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并报技术统一小组备案。 c)营销部在合同有要求的情况下,向顾客提出让步申请,经同意后再让步使用,并记录不合格品让步使用情况。 6.3 《返工料、退回料处理申请批示单》(见附录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