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产品/服务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及时纠正和改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系列产品生产过程、销售服务过程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控制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不合格评审、记录及实施检查;品质部巡检员负责对一般不合格品进行评审、记录。
3.2 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实施标识、记录/隔离并纠正。
3.3 相关部门协同品质部对重大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意见。并根据评审意见,分别制定并落实纠正措施。
3.4 厂办公室负责不合格服务管理工作。
3.5 厂长对重大不合格处置意见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管理:
4.1.1
不合格品的分类:
4.1.1.1 重大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批次数量大(三分之二)或销售价值高(大于3000RMB)。
4.1.1.2 一般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数量少、批次少、价值低(小于3000RMB)。
4.1.2
不合格品评审:
4.1.2.1 一般不合格品品质部授权巡检员依据产品验收标准进行评审及隔离、标识处理,并做好处置记录。
4.1.2.2 重大不合格品评审由品质部组织生产部、技术部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意见,报厂办公室由厂长审核并批准。
4.1.3
不合格品的处置:
4.1.3.1 处置方法:
a) 进行返工,经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b) 返回调整或不返回调整作为让步接收;
c) 降级或改作它用(重新加工为其他产品);
d) 拒收或报废。
4.1.3.2 根据不同情况的评审结果,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品做出有效处置。
4.1.4
对使用或返回调整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顾客或其他代表提出让步要求,经同意后可让步使用,并记录不合格品让步使用情况。
4.1.5
品质部对改作它用或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
4.1.6
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产品回收管理程序》执行。
4.2 不合格服务的管理。
4.2.1
对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由厂办公室发放不合格报告于责任部门。
4.2.2
责任部门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
a) 批评教育;
b) 调岗培训;
c) 严重时予以罚款或辞退。
4.3 对出现严重不合格及一般不合格连续出现时责任部门按《改进管理程序》执行。
4.4 品质部收集、调整不合格的评审记录,并归档、保存。
4.5 品质部每月对不合格进行统计,分析原因,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报厂办公室审核、批准。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改进管理程序》
5.2 《产品回收管理程序》
6 记录
6.1 《不合格报告》
6.2 《表单总览表》
6.3 《不合格品评审表》
6.4 《重大不合格品评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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