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农业部文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一、诊断指标
(一)临床诊断指标
1.急性发病死亡:
2.脚鳞出血:
3.鸡冠出血或发绀,头部水肿;
4.肌肉和其他组织器官广泛性严重出血。
(二)血清学诊断指标
1.H5或H7的血凝抑制(HI)效价达到2的四次方及以上;
2.禽流感琼脂免疫扩散(AGP)试验阳性(水禽除外)。
(三)病原学诊学诊断指标
1.H5或H7亚型病毒分离阳性
2.H5或H7特异性分子生物学诊断阳性
3.任何亚型病毒静脉内接种致病指当选(IVPI)大于1.2.
二、结果判定
(一)临床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
符合临床诊断指标1,且至少有临床诊断指标2、3、4之一
(二)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
符合结果判定(一),且符合血清学诊断指标1或/和2
(三)确诊
符合结果判定(二),且至少符合病原学诊学诊断指标1、2、3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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