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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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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19: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我一直以来都是强调法制的,做到有法可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时候,社会就和谐了.

论坛也同理.

但论坛毕竟是论坛,而且王博倡导的理念一直是以仁德管理.

应该说论坛中的人都是高素质的群体,能够约束自己,不论何种理念下,相对来说都是自由的.

但,总有那么一个、两个人物,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喜欢浪费大家的资源,做一些可恶之举。

 

简单的删除或者封号,都不足以引起大家或者他本人的重视,毕竟在这宽松的氛围中再注册新号太容易了。

由此,十分关注胡编的立法工作。

诚然立法、执法需要一段过程,却也异常紧张,异常关注。

 

工作,我们不能够只仅仅依靠胡编一个人,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的参与这与自身密切相关的问题。

 

回到此帖的主题上来。

不管是在立法这段过程中,亦或者在以后执法的过程中,我想在这两种理念下,总有碰撞的时候。

碰撞有进有退,但大多的时候总会以妥协结束。

而妥协最后的结果却只是简单的以警告通知个人。

这种方式目前也得到了论坛管理人员和大部分会员的认可。

 

但有没有人思考警告之后的问题?

 

或许有人说,警告之后还有什么问题呢?再犯就封号啊。

那么我问你一句:你咋就知道他是再犯呢?

 

大多数的时候,警告只在管理员与他本人之间,还有谁知道?

 

因此,我提议,应该设置一个警告告示牌,让大家都能够查到这种恶劣的历史。

 

但也不是说所有的警告都必须明示,人都是有羞耻心的。

 

我们需要的是,明示那些有一定恶劣影响或者行为比较恶劣的人。

 

比如,今天我碰见的一个灌水的人。追踪查看了一下,仅仅发表一篇帖子。

回复却很多,有27个。

但有“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占了23个。

还有2个是直接copy楼上的回复。

结果我一整下午就在查看他的回复,删除。

末了,心一忍,只是警告了一下。

在此,我也不公布这为山东省潍坊市的朋友,希望他能够改正。

 

由此,我就想到了这个问题。

 

人活脸,树活皮,在我看来,是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慎重一点,让大家投票选择,让大家畅所欲言。

 

但有那么些人,如果自己一定不想要脸的话,我们还是愿意在此明示一下。

我想再怎么着,也比你浪费的资源少吧。

 

而我,和其他的斑竹,都是希望此警告牌上清清白白的。

 

此帖请求置顶,就当是警告牌吧,以求对其他会员也是一种警告吧。

[ 本帖最后由 紫末 于 2007-12-13 22: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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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19: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会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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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22: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论坛的兴衰,决定于每个会员的习惯,为了论坛的兴旺,为了大家良好的习惯,我们管理人员不得不付出加倍的努力,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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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22: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慢慢的会好起来的。 也许我这做版主的对于新手残忍了些,不假思索地去删除那些顶帖,希望能谅解。 也建议在论坛的置顶帖里设置明确灌水所带给大家和自己的所有不好的地方。 都是明事理的人不要因此浪费掉别人的时间还坏了自己的名声。 PS:给楼主改了下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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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08: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新手有时真的不忍心啊,都在给他们找借口,因为刚进来,不懂规矩,但这就给我们的工作加了难度,无法公平对待类似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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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10: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建立一个违规版面,所有违规的帖子都可被移送到此版面,该版面也可用来对违规帖存档,以供查询历史(因为该会员可能不止在一个版面违规、可能是多个版面的),一方面,对屡次违规的加重处罚——比如禁止下载附件或禁止进入某些版块,另一方面,违规的人也可在该版面进行申述和辩护(只有该会员能看到自己的违规帖子,其他违规帖子是看不到的),申述理由正确的去除处分,目的是防止版主滥用权力或错用权力。另外,建议该版面定为非公开,只有一定级别的会员可进入进行发言和评论。这样的好处是不把会员的错误暴露在所有会员下,能照顾好该会员的“脸面”,同时又是相对公开,便于评论。还有,违规的会员受处罚后应有一个观察期,观察期间表现积极且没有进一步犯规可及时解除处罚。

任何一项新的制度建立起后,都应有一个适应期,适应期间按新制度执行,但违规较轻的多做警告、处罚可稍轻,但过了适应期,必须按照制度执行。

因为以上理由,俺趋向于选“警告非明示”,看楼主的选项中没有,所以就不投了。

[ 本帖最后由 smith 于 2007-12-14 10: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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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1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慢慢会好的,有些人就是灌水,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在一段时间内删除不符合规定的帖子了,这样劳动量确实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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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2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苦口婆心的,又有谁理你!!!!! 这位山东的朋友就是牛! wf-zhangming 论坛新手(1级)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本文来自:中国畜牧人论坛,http://www.xumuren.com )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太阳黑子 论坛币 -100 警告了,还不听,封吧 2007-12-16 21:55 见:http://www.xumuren.com/thread-15744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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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6 22: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啦,就是这样,没什么惩罚的东西,是什么都不顾惜的.拿他说事,他就偏偏犯事.不知道还持宽容态度的人是什么感想?:deng: :d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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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6 22: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说,还真没看那个帖子。觉得2楼、3楼的也应该处理。对这类人,俺觉得还是应该通过设置版面权限去限制,比如轻的处以罚分,稍重的禁止回帖一段时间(先BAN一周,一周后再不改就一个月,一个月后再不改就再加三个月,再不改就封禁),就像俺在5楼说的,建违规版,便于不同版面的版主查看及查看会员的历史违规记录,然后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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