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犬管理办法 | | www.gzva.org 政策法规
| 昨日,全市犬只管理工作会召开。会议决定,从7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犬只管理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检查犬只《动物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的办理情况,大力纠正非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敞放犬只、携犬搭乘公共汽车、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不由犬主随身牵引、因养犬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及无证售犬等违反相关法规、规章养犬的行为。副市长曾万明出席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龙学主持会议。来自各区(市)县的相关负责人与市政府签订了犬只管理集中整治目标责任书。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房管局、市市容局、市执法局等单位参加了昨日的会议。本报记者李斌蒲兰我市公安、卫生、城管执法等部门昨日联合下发的通告中规定:我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不含农村)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除警犬、军犬、科研犬、观赏犬、演艺犬外,一律禁止饲养其他犬只。
■如何限狗
地段之限: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不含农村)为犬只限养区。
品种之限:普通市民一般只能饲养观赏犬,限养区只准饲养24种小型观赏犬。
数量之限:每户居民限养3月龄以上犬只一条。
品种之限
普通市民一般只能饲养观赏犬,如果你的狗不属观赏犬,将被依法屠宰。限养区只准饲养24种小型观赏犬:北京犬、西施犬、西藏猎犬、西藏小猎犬、拉萨犬、博美犬、巴哥犬、**犬、丝毛黄、**黄犬、吉娃娃、卷毛比熊犬、马尔吉斯犬、约克夏黄犬、贵妇犬(玩具型)、蝴蝶犬、中国冠毛犬、骑士查理王犬、布鲁塞尔犬、腊肠犬、西高地白更犬、丹丁·丁蒙特更犬、狮子犬、叭儿犬。
规格之限
成年观赏犬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
行动之限
在限养区内,这些行为将被禁止:携(牵)带犬只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园林、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园、车站、机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犬只敞放,搭乘公共汽车,以及犬主未及时清理犬只外出产生的粪便;在城市(城镇)的街道人行道上拴(套)养犬只;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影响环境卫生;街面流动无证售犬。
数量之限
每户居民限养3月龄以上犬只一条。如果一户居民家中饲养了多只狗,警方将动员其将多余的狗送到区县农村饲养,如果犬主不同意,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
成都地区。05年7月20日出台。中间省略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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