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特性
本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俗称猪蓝耳病)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育肥猪、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
2. 诊断程序
2.1
诊断指标
2.1.1
临床指标
体温明显升高,可达41℃以上,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部分猪出现后肢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
2.1.2
病理指标
尸检可见脾脏边缘或表面出现梗死灶,显微镜下见出血性梗死;肾脏外观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至小米粒大出血斑点,皮下、扁桃体、心脏、膀胱、肝脏和肠道均可见出血点或出血斑。显微镜下见肾间质性炎,心脏、肝脏和膀胱出血性、渗出性炎症等病变;部分病例胃肠道出血、溃疡和坏死。
2.1.3
病原学指标
2.1.3.1
高致病猪蓝耳病病毒分离鉴定阳性
2.1.3.2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毒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检测阳性。
2.2
结果判定
2.2.1
疑似结果
符合2.1.1和2.1.2判定为疑似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2.2.2
确诊
符合2.2.1且符合2.1.3.1和2.1.3.2之一的,判定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2.3
疫情报告程序
2.3.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出现急性死亡的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疫控机构报告。
2.3.2
当地动物疫控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临床怀疑疫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符合2.2.1规定的,判为疑似疫情。
2.3.3
判为疑似疫情时,应采集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诊断。
2.3.4
确认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有关规定向农业部报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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