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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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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7 08: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审批事项 黑龙江省畜牧行政许可(审核、审批)——办理指南(6)
  许可(审批)名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实施主体:省畜牧局
  许可(审批)内容:
  法律依据: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农业部2004年第40号令)第四条: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许可(审批)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一)厂房设施——1、厂房无破损,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便于清洗和消毒;2、相应的防鼠、防鸟、防尘设备和仓储设施;3、相应的更衣室、卫生间、洗手间。(二)生产工艺及设备——1、生产工艺及设备能满足产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要求;2、相应的清洗、消毒、烘干、粉碎等设备。(三)人员——1、技术负责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生产工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2年以上;2、质量管理及质检机构负责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应专业工作3年以上;3、特有工种从业人员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四)质检机构及设备——1、设立质检机构;2、设立仪器室(区)、检验操作室(区)和留样观察室(区);3、质量检验所需的基本设备。(五)生产环境——1、企业所在地远离动物所在饲养场,最小距离1000米,如靠近屠宰场所,需有必要的隔离措施;2、厂区内禁止饲养动物;3、生产厂区布局合理,原料整理、生产加工、成品储存等区域分开,保证成品和原料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六)污染防治措施——完备的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和污染防治设施,其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一)《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申请书》;(二)技术人员、化验员、中心控制室、操作工、维修工证书;(三)产品执行标准备案证明;(四)企业管理制度;(五)化验室仪器、生产设备名称、性能。
  承诺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并做出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程序:见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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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15:5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关于饲料安全卫生制度的帖子
发表于 2007-9-6 14: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知道关于安全卫生制度方面的东西.
发表于 2007-9-11 22: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我刚到一个小饲料企业上班,而且刚刚涉及这个行业,很多东西都不懂,都得从头学,请前辈多多指教。
发表于 2007-12-29 16: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钱了.下载不了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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