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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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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2、学校性质:山东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3、学校代码:10435。

4、办学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5、招生范围:全国28个省(市、区)。

6、招生批次及类别:艺术本科一批、文史本科二批、理工本科二批和专科一批、优秀运动员本科二批和专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一批、实践生专科二批。

7、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

8、报考要求: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与学校联系咨询签订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9、录取原则:

(1)文史和理工类: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可尽量安排到生源不足,但与考生志愿相近的其它专业。

(2)艺术、优秀运动员、实践生类: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分数控制:不执行“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外语专业考生的英语成绩不低于当地军检分数线成绩的20%;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当地军检分数线成绩的20%。

(4)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新生入学后还须进行体检,对身体确有问题的,按规定作保留入学资格或退学处理。

10、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100%的普通本专科生均可享受每人每年近700元的专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优秀学生还可获得学校、企业及各级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最高奖金为4000元;

(2)新生奖学金:奖励被我校录取的普通文史、理工类第一志愿优秀本科生,山东省考生凡成绩超过当地军检线50分的,入学后奖励5000元,超过80分的奖励10000元,其它省(市、区)按上述规定奖励前两名考生。

11、济困助学:学校主要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党支部联系特困生等方式帮扶困难学生,并在山东省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12、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url]http://zsw.lnxgb.com[/url]

校园网:[url]http://www.lyac.edu.cn[/url]

招生电话:0532-86080517、86080476、86080246(传真)

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

邮编:26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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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 10: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莱农得人这样少吗?????
怎没人跟帖呀!!!!
 楼主| 发表于 2007-7-26 08: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闭此主体吧??
这个也没有什么好讨论的,过一段时间就把他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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