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oniczou

求助:最近原料总自燃,怎么解决啊? (审至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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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22: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没见过,自燃的温度应该不会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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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0: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溶点低的话,高温会燃烧的
发表于 2007-5-12 15:3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堆放时要注意通风散热,控制水份含量
发表于 2007-5-12 18: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燃太正常了,以鱼粉的自燃最为常见,只冒烟,不见火.每天闻气味就知道鱼粉的温度.
另外我公司的菜粕也自燃过,因为水分高,在圆筒仓中时间长而发生.全变成灰了.
发表于 2007-5-12 19: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safe001.com/2004/ketang/041027-25.htm

第二节  仓库防火



  一、燃烧爆炸基本原理



  (一)燃烧的本质

  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在日常生活、生产中所看到的燃烧现象,大都是可燃物质与空气(氧)或其他氧化剂进行剧烈化合而发生的放热发光的现象。

  可燃物质在燃烧过程中变成在性质上与原来物质完全不同的新物质。例如:木材在空气中燃烧变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另外,物质燃烧时还必须有放热发光的现象。否则,不能称为燃烧。例如:碳酸氢钠和硫酸铝起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氢氧化铝和硫酸钠,是一种化学反应,但无放热和发光现象;生石灰与水起反应,生成熟石灰,同时放出热,但没有发光现象,所以二者都不能称为燃烧。既称燃烧,其过程包括化学反应、放热、发光,三者缺一不可。

  燃烧是一种复杂的化学反应。这种化学反应实际上是剧烈的氧化反应。

  物质燃烧时是可燃物质与氧或其他氧化剂进行反应的结果,但由于氧化速度不同,或成为燃烧,或成为一般的氧化反应。剧烈氧化的结果,放出光和热,而一般氧化因速度慢,产生的热又随时散发,所以没有发光现象。因此,物质燃烧是氧化反应,但氧化反应不一定都是燃烧。



  (二)燃烧的条件

  燃烧不是随便发生的,凡发生燃烧,就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1.可燃物

  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都称为可燃物。简单地说,就是可以燃烧的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气、乙炔、金属钠、镁等等。

  2.助燃物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叫助燃物。如空气、氧、氯、澳、氯酸钾、高锰酸钾、过氧化钠等等。

  3.着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都称着火源。最常见的有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电火花等。

  明火焰是比较强的热源。它可以点燃任何可燃物质,其温度约在700~2000℃之间,高于可燃物的自燃点。

  赤热体是指本身受高温作用,由于蓄热而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温度,如赤热的铁块,烧红了的金属设备等。赤热体点燃可燃物的速度有快有慢,主要取决于物质的性质和状态,其点燃过程是由一点而扩全部。

  火星是由于两个物体强烈的摩擦、撞击产生的,是由机械能转化为热能的一种现象。火星的温度约有1 200℃,可引燃可燃气体或液体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也能引燃某些固体物质,如棉花、布匹、绒毛等。

  电孤和电火花是在两极间放电放出的火花,或者是击穿产生的电弧光,或者是切断接点时产生的孤光放电火花,还有静电放电火花。这些火花能引起可燃气体、液体蒸气和固体物质着火。这种火源较为普遍,所以是一种较危险的着火源。

  在周围环境中常见的着火源的温度见表7—1。从表可以看出,着火源的温度都大大超出一般可燃物质所需要的点火能量。所以,要求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不准机动车辆随便驶入,采用防爆电器,严格动火检修制度等。



表7—1  常见着火源的温度





  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具备了燃烧的三个条件,也不一定能发生燃烧。这就需要可燃物要与氧有一定数量的比例,并且要提供充足的氧气,否则就不会使燃烧继续下去。另外,要发生燃烧,着火源要有足够的温度,还必须使三者相互作用,否则燃烧也不能发生。



  (三)燃烧形式

  1.扩散燃烧

  可燃气体和空气分子互相扩散、混合,其混合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外,遇火源即能着火燃烧。

  2.蒸发燃烧

  可燃性液体,如汽油、酒精等,蒸发产生了蒸气被点燃起火,它放出热量进一步加热液体表面,从而促使液体持续蒸发,使燃烧继续下去。

  萘、硫磺等在常温下虽为固体,但在受热后会升华产生蒸气或熔融后产生蒸气,同样是蒸发燃烧。

  3.分解燃烧

  是指在燃烧过程中可燃物首先遇热分解,分解产物和氧反应产生燃烧,如木材、煤、纸等固体可燃物的燃烧。

  4.表面燃烧

  燃烧在空气和固体表面接触部位进行。例如,木材燃烧,最后分解不出可燃气体,只剩下固体炭,燃烧在空气和固体炭表面接触部分进行,它能产生红热的表面,不产生火焰。

  5.混合燃烧

  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在容器内或空间中充分扩散混合,其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此时遇火源即会发生燃烧,这种燃烧在混合气所分布的空间中快速进行,所以称之为混合燃烧。

  6.阴燃

  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低或可燃物含水多等条件下发生的只冒烟无火焰的燃烧。



  (四)燃烧过程

  1.不同状态物质的燃烧

  自然界里的一切物质,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都以一定状态(固态、液态、气态)存在。固体、液体、气体就是物质的三种状态。这三种状态的物质燃烧过程是不同的。固体和液体发生燃烧,需要经过分解和蒸发,生成气体,然后由这些气体成分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燃烧。气体物质不需要经过蒸发,可以直接燃烧。物质燃烧历程见图7—1。





图7—1  物质燃烧历程



  (1)固体物质的燃烧

  固体是有一定形状的物质。它的化学结构比较紧凑,所以在常温下都以固态存在。固体物质的化学组成是不一样的,有的比较简单,如硫、磷、钾等都是由同种元素构成的物质;有的比较复杂,如木材、纸张和煤炭等,是由多种元素构成的化合物。由于固体物质的化学组成不同,燃烧时情况也不一样。有的固体物质可以直接受热分解蒸发,生成气体,进而燃烧。有的固体物质受热后先熔化为液体,然后气化燃烧,如硫、磷、蜡等。

  此外,各种固体物质的熔点和受热分解的温度也不一样,有的低,有的高。熔点和分解温度低的物质,容易发生燃烧。如赛璐珞(硝化纤维素)在80~90℃时就会软化,在100℃时就开始分解,150~180℃时自燃。但是大多数固体物质的分解温度和熔点是比较高的。如木材先是受热蒸发掉水分,析出二氧化碳等不燃气体,然后外层开始分解出可燃的气态产物,同时放出热量,开始剧烈氧化,直到出现火焰。

  另外,固体物质燃烧的速度与其体积和颗粒的大小有关,小则快,大则慢。如散放的木条要比垛成堆的圆木燃烧的快,其原因就是木条与氧的接触面大,燃烧较充分,因此燃烧速度就快。

  (2)液体物质的燃烧

  液体是一种流动性物质,没有一定形状。燃烧时,挥发性强,不少液体在常温下,表面上就漂浮着一定浓度的蒸汽,遇到着火源即可燃烧。

  液体的种类繁多,各自的化学成分不同,燃烧的过程也就不同,如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化学成分就比较简单,沸点较低,在一般情况下就能挥发,燃烧时,可直接蒸发生成与液体成分相同的气体,与氧化剂作用而燃烧。而有些化学组成比较复杂的液体燃烧时,其过程就比较复杂。如原油(石油)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物,燃烧时,原油首先逐一蒸发为各种气体组分,而后再燃烧。原油的燃烧与其他成分单一的液体燃烧不一样,它首先蒸发出沸点较低的组分并燃烧,而后才是沸点较高的组分。

  (3)气体的燃烧

  易燃与可燃气体的燃烧不需要像固体、液体物质那样经过熔化、蒸发等准备过程,所以气体在燃烧时所需要的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气体和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容易燃烧,而且燃烧速度快。

  气体燃烧有两种形式,一是扩散燃烧;二是动力燃烧。如果可燃气体与空气边混合边燃烧,这种燃烧就叫扩散燃烧(或称稳定燃烧)。如使用石油液化气罐烧饭就是扩散燃烧。如果可燃气体与空气在燃烧之前就已混合,遇到着火源立即爆炸,形成燃烧,这种燃烧就叫动力燃烧。如石油液化气罐气阀漏气时,漏出的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一遇到着火源,就会以爆炸的形式燃烧,并在漏气处转变为扩散燃烧。

  2.完全燃烧和不完全燃烧

  物质燃烧可分为完全燃烧和不完全燃烧。凡是物质燃烧后产生不能继续燃烧的新物质,就叫做完全燃烧;凡是物质燃烧后,产生还能继续燃烧的新物质,就叫不完全燃烧。

  物质为什么会出现两种不同形式的燃烧呢?主要是因为燃烧物质所处的条件不同。物质燃烧时,如果空气(或其他氧化剂)充足,就会发生完全燃烧,反之就发生不完全燃烧。

  物质燃烧后产生的新物质称为燃烧产物。其中,散布于空气中能被人们看到的云雾状燃烧产物,叫做烟雾。物质完全燃烧后的产物叫完全燃烧产物。物质不完全燃烧所生成的新物质叫做不完全燃烧产物。

  燃烧产物对火灾扑救工作有很大影响。有利的影响是:

  第一,大量生成完全燃烧产物,可以阻止燃烧的进行。如完全燃烧后生成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能够稀释燃烧区的含氧量,从而中断一般物质的燃烧。

  第二,可以根据烟雾的特征和流动方向,来识别燃烧物质,判断火源位置和火势蔓延方向。

  燃烧产物对灭火工作的不利影响是:

  第一,妨碍灭火人员的行动。烟雾弥漫使火场中能见度降低,看不清方向,不便于抢救人员和物资,影响灭火。

  第二,威胁人员安全。许多物质燃烧时能释放出有毒气体,一氧化碳就是火场上较为常见的有毒气体,它无嗅、无味、无色,不易察觉,易使人中毒见表7—2。



表7—2  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影响

空气中CO含量/%
呼吸时间
中毒程度

0.1
1小时
头痛、呕吐

0.5
20~30分钟
有致死的危险

1
呼吸次数
失去知觉

1~2分钟
可中毒死亡




  第三,造成火势蔓延。受热的燃烧产物、受热气体的对流和热辐射,都会使火势蔓延。



  (五)燃烧类型

  燃烧有许多种类型,下面主要介绍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四种类型。

  1.闪燃

  在一定温度下,易燃或可燃液体(包括能蒸发蒸气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等)产生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这种燃烧现象就叫闪燃。液体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液体的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它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依据。表7—3为几种液体的闪点。



表7—3  几种液体的闪点





  2.着火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受着火源的作用而发生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物质着火需要一定的温度。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燃点(又称着火点)。可燃物的燃点越低,越容易起火。根据可燃物质的燃点高低,可以鉴别其火灾危险程度,以便在防火和灭火工作中采取相应措施。表7—4为几种可燃物质的燃点。



表7—4  几种可燃物质的燃点





  3.自燃

  可燃物在空气中没有外来火源的作用,靠自热和外热而发生的燃烧现象叫自燃。根据热的来源不同,可分为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本身自燃,指由于物质内部自行发热而发生的燃烧现象;受热自燃指物质被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发生的燃烧现象。使可燃物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自燃点。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越大。表7—5为几种可燃物质的自燃点。



表7—5  几种可燃物质的自燃点





  4.爆炸

  爆炸是指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巨大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剧烈膨胀等现象。常见的爆炸有两种:一种是物理性爆炸,一种是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主要是由于气体或蒸气迅速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而造成容器爆裂,如锅炉爆炸等。化学性爆炸是爆炸性物质本身发生了化学变化,产生出大量的气体和很高的温度而形成爆炸。典型的化学性爆炸有火炸药的爆炸和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可直接造成火灾。

  可燃气体和液体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着火源才能发生爆炸。这个遇着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浓度极限。其最高浓度为爆炸上限,最低浓度为爆炸下限。可燃液体在一定温度下,由于蒸发而形成的蒸气浓度等于爆炸浓度极限时,其温度称为爆炸温度极限。几种可燃液体的蒸气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温度极限见表7—6。



表7—6  可燃液体的蒸气爆炸浓度极限与爆炸湿度极限

液体名称
爆炸浓度极限/%
爆炸温度极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酒精
3.3
18
11
40

甲苯
1.5
7
5.5
31

松节油
0.8
62
33.5
53

车用汽油
1.7
7.2
-38
-8

灯用煤油
1.4
7.5
40
86

乙醚
1.85
40
-43
13


1.5
9.5
-14
19




  二、燃烧爆炸性物质



  凡是能够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物质称为燃烧爆炸性物质。



  (一)爆炸性物质

  凡是受到高热、摩擦、撞击或受一定物质的激发能瞬息间起单分解或复分解化学反应,并以机械功的形式在极短时间内放出能量的物质,统称为爆炸性物质。

  爆炸性物质按照组成分为爆炸性化合物和爆炸性混合物。

  爆炸性化合物按照化学反应的类型又分为单分解爆炸物质和复分解爆炸物质。单分解爆炸物质爆炸时并不一定发生燃烧反应,爆炸所需热量来自本身分解时产生的热量。如过氧化物、氨酸和过氨酸化合物、氮的卤化物、亚硝基化合物等,这类物质的性质极不稳定,受轻微振动即可爆炸。复分解爆炸物质的性质较单分解爆炸性物质稳定,爆炸时伴有燃烧反应,燃烧所需要的氧由本身分解时供给,如梯恩梯、苦味酸、硝化棉等。

  爆炸性混合物通常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爆炸组分和非爆炸组分经机械混合而成,如黑色火药、硝铵炸药、硝化甘油炸药等。

  爆炸性物质分类见表7—7。



表7—7  爆炸性物质分类



  注:爆炸品还包括烟花炮竹等。



  (二)易燃和可燃液体

  凡闪点低于或等于45℃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闪点大于45℃的称为可燃液体。液体的火灾危险性是由其理化性质决定的,见表7—8。



表7—8  易燃可燃液体分级





  (三)可燃气体

  凡遇火受热撞击磨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够燃烧爆炸的气态物质称为可燃气体。可燃气体包括可燃性气体(氢气、煤气、甲烷等)、可燃液化气(如液化石油气等)、液体蒸气(汽油、甲醇等)、助燃气体(如氧、氯、二氧化氮等)、分解爆炸性气体(如乙烯、二烯等)。衡量气体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是依据它们的燃烧能力以及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浓度,同时还要参考其他理化性质,见表7—9。



表7—9  可燃气体分级





  (四)遇水燃烧物质

  凡是遇水或潮湿空气能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并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都叫遇水燃烧物质。其性质是能使水分解,夺取水中的氧与其化合,放出热量,并产生可燃气体。这种气体由于放热作用或接触火源,会发生燃烧或爆炸。在扑救这类物质的火灾时,可使用干粉、干砂等,严禁用水或泡沫。



  (五)自然性物质

  凡是不需外界火源的作用,由于本身受空气氧化或外界温度、湿度影响,发热而达到燃点引起自行燃烧的物质,都叫自燃性物质。此类物质的特性是在空气中能剧烈氧化,反应速度快,极易自燃,而且燃烧猛烈,危害性大。



  (六)易燃可燃固体

  凡是遇火、受热、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着火的固体物质,统称为易燃可燃固体。其火灾危险性决定于该物质的理化性质。易燃可燃固体分级见表7—10。



表7—10  易燃可燃固体





  (七)氧化剂

  凡是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如遇酸、碱、受潮湿、摩擦、冲击或与易燃物、还原剂等接触而发生分解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统称氧化剂。

  氧化剂按化学结构与性质,分为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两大类。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按危险程度又分为一、二级。

  一级无机氧化剂大多为碱金属或碱土金属的盐类,常见的有硝酸盐、氯酸盐、高氨酸盐和过氧化物。二级无机氧化剂主要包括碱金属和碱土金属以外的高氯酸盐、氨酸盐、硝酸盐、高锰酸盐等。

  一级有机氧化剂大多为过氧化物的有机衍生物或硝酸化合物,常见的有硝酸胍、硝酸尿、过氧化苯甲酰等。二级有机氧化剂常见的有过氧化环己酮等。



  三、仓库火灾



  (一)火灾及其分类

  火灾是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或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按GB4968—85,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把火灾分为四类,见表7—11。



表7—11  火灾分类





  (二)仓库火灾的特点

  1.易发生,损失大

  仓库物资储存集中,大部分是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着火源,极易发生火灾。仓库发生火灾不仅造成库存物资付之一炬,而且还会对仓库建筑、设备、设施等造成破坏,引起人身伤亡。

  据统计,我国的一些特大火灾许多发生在仓库,1985年全年10起仓库大火统计(损失在百万元以上的特大火灾)经济损失达4 500多万元,约占当年全国火灾损失总额的16%。例如,1989年8月12日由于雷击引起黄岛油库油罐内产生感应火花引起爆炸和燃烧,烧毁2.2万m3非金属油罐2座,1万m3金属油罐3座,烧掉原油3.6万吨,燃烧104小时,损失4000多万元,在救火中牺牲19人,受伤78人,这次火灾除造成重大损失外,还严重威胁黄岛油港输油码头,青岛海湾和沿海地区安全。又如,1993年8月5日发生的深圳安贸储运公司清水河仓库因违章将过硫酸铵、硫酸钠等化学品混储,引起化学反应而发生火灾和爆炸,火灾蔓延导致连续爆炸,爆炸又使火灾蔓延,共发生两次大爆炸和7次小爆炸,有18处起火燃烧。这次火灾爆炸事故,初步统计死伤891人,其中死18人,重伤136人,烧毁、炸毁建筑物面积39000m2和大量化学物品,直接经济损失约2.5亿元。

  2.易蔓延扩大

  储存可燃物的仓库,由于储存物资多,火势发展较快,着火后火势会迅速蔓延扩大,产生很高的温度。一般物资仓库燃烧中心温度往往在1000℃以上,而化学危险物品(如汽油等)着火的温度更高。高温不仅使火势蔓延速度加快,还会造成库房、油罐的倒塌,在库外风力影响下,形成一片火海。爆炸品仓库、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等还易引起爆炸。

  3.扑救困难

  由于库内物资堆放数量大,发生火灾后,物资燃烧时间长,加之许多仓库远离城区,供水和道路条件较差,仓库消防设备设施不足,消防力量有限,这就增加了扑救的难度。库房平时门窗关闭,空气流通较差,发生不完全燃烧,产生大量烟雾,影响消防人员的视线和正常呼吸,发生火灾后,库房内堆垛物资倒塌,通道受阻,也给扑救造成困难。



  (三)仓库火灾原因

  仓库中储存有可燃物(各种物资),空气中也总是存在助燃物(氧气),根据燃烧三要素,分析引起仓库火灾的原因,就是要找出引起仓库火灾的着火源。这些着火源主要有:

  1.明火。就是一种敞开的火焰(或火星及灼热的物体),具有较高的温度并施放一定的热量。仓库中的明火主要有打火机、火柴、吸烟、在库区打猎、烧荒、施放烟花爆竹、施工中电焊、气焊、玩火、纵火等等。

  2.雷电。仓库许多地处山区,尤其是地处多雷地区的仓库,雷电是引起仓库火灾的重要原因。雷电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直接雷击、雷电感应和雷电波。

  3.静电。两种不同物质相互磨擦或其他原因,导致了一个物体上电子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上,就要产生静电。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如弹药库、油库等,静电荷的火花放电,就会引起火灾爆炸。

  4.电气。电气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有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火花和电弧、熔断器、开关插销、照明灯具、电动机、架空配电线路和火灾爆炸场所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电气装置等。

  5.自燃。有些自燃点较低的物质,在储存的过程中,发生自燃,引起火灾。

  6.爆炸。在仓库中,储存的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发生爆炸,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弹药库内储存的爆炸性物质,接触火源、受热、通电、撞击、摩擦等,引起爆炸。

  7.其他。如人为破坏等。



  四、防火防爆基本措施



  防火防爆基本措施,就是根据科学原理和实践经验,对火灾爆炸危险所采取的预防、控制和消除措施。根据物质燃烧爆炸原理,防止仓库火灾爆炸事故,可采取控制可燃物、消除着火源、阻止火势蔓延等措施。



  (一)控制可燃物

  物质是燃烧的基础,控制可燃物,就是使可燃物达不到燃爆所需要的数量、浓度,从而消除发生燃爆的物质基础,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

  1.以不燃或难燃材料取代可燃或易燃材料,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在仓库修建、改造时,应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或作必要的耐火处理。例如同样截面积(20×20cm)。的构件,木质材料耐火极限为1小时,而钢筋混凝土材料的耐火极限为2小时,又如木板和可燃材料上涂刷用水玻璃调剂的无机防火漆,其耐火焰温度可达1200℃。

  2.加强通风,使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达不到爆炸极限。例如,弹药修理中大量地使用的涂料、溶剂,易挥发出易燃易爆气体;弹药除锈具有较多的粉尘;酸性蓄电池充电室充电时能放出氢气;油料储存及收发作业中挥发油蒸气等。因此,这些场所特别应加强通风。通风排气口的设置要得当,对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排风口应设在上部,对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粉尘,排风口应设在下部。通风设备本身应防爆,安装位置应有利于新鲜空气与可燃气体交换,防止可燃气体循环使用。

  3.密闭可燃物或设备,防止可燃物质挥发、泄漏或可燃物质、空气渗入设备。许多可燃物质具有流动性和扩散性,如盛装涂料、熔剂、油料的容器,若密闭性不好,就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以致在空间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因此,盛装可燃物质的容器和有关设备,应加强检查和维护。

  4.加强可燃物质的管理。可燃物质的储存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修理工序上所使用的涂料、溶剂,应严格领取制度,限量供应,随用随取,防止工序上积有过多的可燃物质;设备维修时使用的清洗熔剂应限量使用,废料应及时作适当处理,不得倒人下水道或洒向室外或长期存放;储存可燃物质的库房条件应符合防火规定要求,库房周围环境一定距离内不得存放木材、废料等可燃物质。



  (二)消除着火源

  火源是物质燃烧必备的三个条件之一,它是火灾的引发因素。在多数情况下,可燃物和助燃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控制或消除引发火灾的着火源就成为防火防爆的关键。

  1.消除和控制明火源。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标志,严禁动火吸烟;进入危险区的蒸气机车,应停止抽风,关闭灰箱,其烟囱上装设火星熄灭器;进入危险区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戴防火帽;进入危险区的人员,应按规定登记,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使用气焊、电焊等进行安装维修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批准手续,领取动火证,并消除物体和环境的危险状态,备好灭火器材,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2.防止电气火花。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在开关断开、接触不良、短路、漏电时产生火花;防止静电放电火花;防止雷电放电火花。具休措施见有关章节内容。

  3.防止撞击火星和控制磨擦热。对机械轴承等转动部位及时加油,保持良好润滑,经常注意清扫附着的可燃污物,防止机械轴承因缺油、润滑不均等,引起附着可燃物着火;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使用有色金属或防爆合金材料制作的工具;进入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穿带钉子的鞋,地面应用磨碰撞击不产生火花的材料铺筑。



  (三)阻止火势蔓延

  阻止火势蔓延,就是阻止火焰或火星窜人有燃烧爆炸危险的设备、管道或空间,或者把燃烧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致向外传播。其目的在于减少火灾危害,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这主要是通过设置阻火装置或建造阻火设施来达到。

  1.阻火器。用于阻止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火焰扩展的装置。其阻火原理是根据火焰在管中蔓延的速度随着管径的减小而降低,同时随着管径的减小,火焰通过时的热损失相应增大,致使火焰熄灭。有金属网、波纹金属片、砾石等多种型式。通常安装在油罐、油气回收系统等处。

  2.防火阀。安装在洞库通风系统中,用以防止火势沿通风管道蔓延的阻火阀门。其工作原理是:防火阀平时处于开启的使用状态,在发生火灾时,依靠易熔合金片或感温、感烟等控制设备在温度作用下关闭起到防火作用。

  3.火星熄灭器。又称防火帽,是用于熄灭由机械等排放废气中夹带火星的安全装置。通常装在进入危险场所的汽车上。

  4.防火门。是在一定时间内,连同框架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的一种防火分隔物。按耐火极限,分为甲、乙、丙三级。要求各种防火门满足一定的耐火极限,关闭紧密,不能窜入烟火。

  5.防火墙。专门为减少或避免建筑物、结构、设备遭受热辐射危害和防止火灾蔓延,设置在户外的竖向分隔体或直接设置在建筑物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的非燃烧体墙,其耐火极限不低于4小时。

  6.防火带。是一种由非燃烧材料筑成的带状防火分隔物。通常用于无法设防火墙时,可改设防火带。

  7.水封井。是一种湿式阻火设施,设置在含有可燃性液体的下水道中,如油库污水系统,用以防止火焰、爆炸波的蔓延扩散。

  8.防火堤。又称防油堤,是为容纳泄漏或溢出油料的防护设施,设置在地上、半地下油罐的四周。

  9.围墙。不仅是库区界限和防卫设施,而且是库区防火设施,可以防止外部火向库区蔓延。围墙一般用砖石、钢筋混凝土板柱等材料修建,高度不低于2.5m,在根部留出排水口,并采取措施防止库外山火窜入库区。

  10.防火道。主要用于延缓山火的蔓延。仓库一般在库区围墙内侧用库房周围要设置防火道。要求防火道宽度:围墙不于50m,地面库周围不小于5~30,洞库口部不小于20m。根据当地干燥季节主导风向在迎风及山坡地段适当加宽。防火道不要留有缺口,不得种植非耐火树种,每年秋冬要清理地面杂草枯叶。

  11.防火林带。由耐燃树种组成,可以有效地阻止山火蔓延起到隔火防火的作用。仓库防火林带常用耐火、隔热性好的常绿阔叶树类,要求宽度:库区边界林带30m,地面库和洞库周围林带15-20m。









----中国物资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发行
发表于 2007-5-13 18: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经常移库
发表于 2007-5-14 09: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检查,必须多点放测温杆,温度超过室温5-6度,必须翻垛,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把它看成是定时炸蛋。主要是你没有发挥好库管的作用,含磷高的原料,鱼粉、鱼骨粉都不易贮存,要注意通风,可以加风扇,有可能堆码高度过高,接近天花板,如果光照太强,要考虑减少天花板的采光原因。当然最好放在门口易通风,降低堆码高度
发表于 2007-5-14 23: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必要时割包后摊开晾
发表于 2007-5-15 08: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鱼粉会自燃,但纯鱼粉自燃的情况不是很严重,你的鱼粉被搀假了.
发表于 2007-5-18 22: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含磷高的容易自然,降低码垛高度,多导垛吧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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