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畜牧人论坛“=法规标准=”版规 v.20070411
1“法规标准”版发帖规定
1.1发帖主题格式
1.1.1各种标准:
[标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例如:[标准] NY/T 218-92 饲料用桑蚕蛹
1.1.2各种法律法规
[法规] 法规名称 颁布日期
例如:[法规] 国家对部分兽药使用的规定 20070110
[法规] 中国畜牧人论坛“=法规标准=”版基本法 20070110
1.1.3求助与共享
[求助] 求助内容
[共享] 共享内容
1.1.4补充说明
标准号、名称以及日期等必须协完整、准确。
上传附件时,应优先提供pdf、doc、xls等可供编辑的文件类型,以方便广大会员。
2“法规标准”版回帖规定
2.1回帖内容
2.1.1本版规定回帖内容不倡导以表示感激为唯一目的,论坛内部短信完全可以达成这一功能,因此本版有权放弃担任光荣榜或者表扬信的权利。
2.1.2本版禁止完全引用其它会员的回帖。
2.2回帖字数
本版规定回帖字数不能少于8字,否则可能无助于广大会员精确理解您的意图。
2.3处罚
凡不符合上述两条的回帖,视为“灌水”,将随时转移到回收站。
3 时效
本版本版规自2007年4月11日颁布执行。
[ 本帖最后由 wolf 于 2007-4-11 08:24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