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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权威发布!今年中小散养户要“火”,这4方面国家将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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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 17: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3月1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会开始前,韩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小农户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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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

要点1:国家为啥开始重视中、小散户?

1、2017年中央出台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文件,现在又出台扶持小农户的文件,如何处理好培育新型主体和扶持小农户之间的关系?


科普:

①新型经营主体是什么?新型经营主体,强调的是“新”,就是在农村新出现的生产模式,主要是指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大规模经营、较高的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有利于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②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哪些类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

韩俊:

我们是“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我国现在的农户有2.3亿户,户均经营规模7.8亩,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有2.1亿户,这是个小规模甚至超小规模的经营格局。

这些年,从政策层面来讲,我们强调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比较多,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这些都是符合客观规律的,都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和很长一段时期内,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从各地实际来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忽视小农户,甚至存在挤小农户垒大户的倾向,资金项目过于向大的经营主体倾斜,向工商资本倾斜,甚至侵害了小农户的一些合法的权益。

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加强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也就是说,我们搞现代农业,不能让小农户掉队。要防止搞强制的土地流转,防止将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对广大小农户实行硬挤出,这样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就业和生计,更要防止大量农民变成既没有办法转移就业又无地可种的无业农村。

这次中央专门出台扶持小农户发展的文件,就体现了政策平衡性的考虑。在实践当中,我们的政策导向是非常清楚的,既要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又要注重稳定小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基本面,这样我们国家的农业现代化才能够走得稳、走得顺,才能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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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是比较弱的,本次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是基于什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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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

赵阳:

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件大事要事。去年9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八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突出抓好这件大事。我从四个方面作个解释。

第一,目前家庭农场发展是非常迅速的,全国现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或备案的家庭农场已经接近60万家,此外还有一些没有经过认定、备案的家庭农场非常多,比如说一些种养大户,实际上本身就是家庭农场。

第二,家庭农场的发展确实是不充分的,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比较,它的发展在技术支撑、资金投入、产生销售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家庭农场是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当前它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

第三,家庭农场的发展还是大有潜力的。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来看,目前规模经营农户达到398万户。比如说种植业、养殖业各不相同,就种植业来讲,种植一百亩以上的,在全国也有一百多万家,因此发展潜力是非常大的。这些规模经营户主要是从事商品生产。

第四,这次文件明确提出要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政策的意图就是要统一思想,把发展立足点放到小农户上,通过财政、金融、保险各个方面的支持政策,来形成一种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良好氛围,让那些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能够稳步扩大经营规模,逐步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我们政策与改革司作为今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了百万家庭农场建设行动,从而推动我国小农生产提挡升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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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2:孩子外出打工、家里只剩老人,咋养猪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以及农村人口减少和农村老龄化人口的加剧,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以及办起来不合算的事越来越多,如何解决小农户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吴宏耀:

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快培育多元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组织。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专业服务公司,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组织,以及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功能,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办起来。

第二,积极拓展小农户急需的服务领域。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应该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的服务。现在我国大田作物的耕、种、防、收的服务相对比较成熟,而对果蔬等经济作物的社会化服务比例比较低,特别是在市场信息、产销对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都是服务的薄弱环节。所以,从田间到餐桌,农业全产业链服务还有很多需要拓展的领域,也是下一部将要重点发展的服务领域。

第三,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一方面,公益性服务机构要稳定,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发展经营性市场化服务,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经营性服务组织融合发展。要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提供专业化的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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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3:养猪是大事,钱的问题咋解决?

国家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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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

吴宏耀:

关于财政支持政策,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这次的《意见》都作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方面,要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制度,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普惠性的、直接对农民的补贴政策。同时,针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也要重点支持和农民有紧密联系的、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经营主体。

第二方面,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继续围绕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和农业产业扶贫对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今年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一百万人以上。通过培训,使一部分小农户能够发展成为家庭农场。

第三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和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以生产托管和保姆式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

第四方面,要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这是财政的四个方面。

在金融方面,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点击标题查看原文),接下来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的水平,主要在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在信贷支持方面。主要是通过健全小农户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体系,探索完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农户小额信用信贷,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回归本源,更好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鼓励发展产业链金融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小农户融资可贷性,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全面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来促进提升小农户融资能力。

二是在保险政策方面。主要是扩面、提标、增品,主要推动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向逐渐实现完全成本的农业保险,现在农业保险主要是覆盖了物化成本,我们试点推行覆盖完全的成本。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包括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的实施对象要覆盖所有小农户。同时,要支持发展和小农户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是畜禽产品的保险、重要菜篮子产品的保险。

三是鼓励地方建立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制度。加快研究出台中央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以奖代补政策,这也是今年的新政策,地方对特色农产品的保险,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重点支持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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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4:“互联网 养猪”一定会火!

如何看待电商发展对农户生产销售和增收方面的影响?

韩俊:

这几年“互联网 农业”发展非常迅猛,它是农村的一个新产业、新业态,创造了大量的机会,也创新了农产品的流通方式。过去主要鼓励发展一些批发市场,有了互联网以后,农村的流通业态也在创新,城市和农村的联结可以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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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里面,农民养的一个土鸡,可以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家庭。现在城里很多居民是在微信上跟一些农民联系的,农民种了有机蔬菜、养了土鸡,农民种了绿色的大米,直接卖给城市消费者,这种形式发展得非常快,参与的人很多,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附加值,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这几年,农村电商的发展,发展“互联网 农业”方面,我们采取了很多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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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养猪有得赚吗?这些政策会让2575万中、小散户“富”起来,还是“返贫”呢?欢迎点赞、评论。


转自:万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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