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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红旗下长大的70后,雷锋是我们童年重要的印记,从幼儿园到初中,每周都要学雷锋:扫大街,给五保户送温暖,……。那时,在我小小的心中,有个隐隐约约的疑惑不时困扰着我“雷锋难道是不吃五谷杂粮的神仙吗?要不他怎么那么高尚,专门利人,毫不为己?”
进入90年代,市场经济大潮袭来,雷锋慢慢淡出了我们的生活,这个问题被暂时忘却。
再次想起雷锋,是1999年。那时,互联网进入普及阶段,我当时在一家所谓的网络公司任所谓的“网络编辑”(其实是个会点高科技的高级抄写员),每日疯狂地在Yahoo在搜索各种资料,然后“Ctrl_a”、“Ctrl_v”。在充分享受互联网给予的便利,而且丝毫不用付出代价的时候,多年前的困惑才又涌上心头。
N年以后,目睹新浪、网易、阿里巴巴的成功,忽然有点明白了,没有什么付出是可以被辜负,没有什么努力可以被忘却。
套用一下CEO传授的道德经名句表达一下我的心得“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退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无论小人物还是大人物,追求成功的人生都是终极理想。什么是成功?走在时代价值的前列,获得无上崇高的社会认同。只不过,在某些社会环境下,价值的体现是精神;而在另一些社会环境下,价值的体现是物质。因此,不同的年代和环境,正确选择各有不同。
在雷锋的那个年代,物质平均分配,人生的满足(价值、利益)无法从物质的差别中获得,而只能从从精神境界的差别中获得。高尚成为那个年代人生最大的价值和利益体现。而雷锋无意识而又有意识地付出自己的全部,服务社会,满足他人,获得了那个年代最高境界的成功。
而谈到互联网企业。我想先谈谈我对企业和国家的理解。
其实,无论企业还是国家,都是利益集团追求成功的工具。所不同的是,企业通过直接的售卖形式提供商品满足公众实现赢利;而国家呢,首先提供服务满足公众对安全、秩序、效率的需求,达到凝聚社群的目的,而后,国家参与公众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作为“平台商”通过税收等隐性形式实现利益。手段有高下,形式有不同,但殊途同归。
商品经济已经发展几百年后,赤裸裸的直接售卖从而获得利润的商业模式已经走向红海,使企业的利益实现越来越困难。此时,互联网的出现提供了变革的契机:在新的社会平台和工具下,社会群落的凝聚可以突破时间或空间,无远弗近,使得企业国家化成为可能,使企业国家化成为利益竞争的蓝海模式。而Yahoo,Google等互联网企业正确地发挥“雷峰精神”并借技术话语权先驱而行取得成功。
扯了这么远,我想表达什么呢?
作为销售人,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微型经营单位,销售是我们追求人生成功的形式和工具,我们服务于企业和客群之间,使得他们成功交换从而获得自身利益实现自身的成功。
如何因时因地的选择经营策略,是我们成功的一个关键。
在我刚入行的时候,流行的销售形式是:精神奕奕,面带微笑,有节奏、坚持不懈地敲门,一旦客户开门,侧身,一只脚插入门缝,呈现产品,遇到任何拒绝,继续微笑,采用三次坚持术,……。这就是所谓的强迫式推销,以我为主的销售战术。
那个年代,商品已经谈不上稀缺,但商品交换仍然不便利,虽然不是空白市场,但至多也是初级覆盖。这种形势下,占有市场的策略中,速度是第一位的,快速行动,以时间换空间求得利益最大化是最佳的选择。
而现在,流行的是“顾问式销售”:“SPIN”,而后"FAB",以客为先,充分沟通,合理交易,追求双赢,达到战略联盟,共同成长。为什么,时代变了,商品已经不再稀缺,甚至是饱和,客户面临的不再是难得选择,而是选择太多。这种形势下,以时间换空间战术已经难以成功,以技巧求深度的战略战术选择势在必行。
联想到我上面乱弹的企业、国家经营,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雷锋精神”又回到了我们现代销售人身上?
当然,这并不是倡导无怨无悔、不计回报的为客户付出。严肃来讲,作为优秀企业的优秀销售,我们的存在是客户的利益,我们的失败将是客户的损失,我们的成功也是客户的福音。所谓“雷锋精神”只是“以其无私故成其私”的战略战术选择而已。
我们要思考的是:
以我为先还是以客为先?
先了解客户还是先让客户了解我们?
先服务客户还是先实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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