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为了做好市场答询工作和改进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个品种、每个批次生产时,化验员必须取样。
二、小料样品必须妥善保存,保存时间六个月。
三、化验员应对每个品种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当次批量、外观描述、生产时间、检化验报告结果。
四、化验员应将新取小样与保存小样作比较分析,如有不同,及时作出书面差异分析报告,并作该批产品检化验测试。
五、配合饲料在20天后,浓缩料在30天后,预混料在45天后,第二次做比较观察,如有异样,做书面报告。
六、当有市场质询时,技术总监必须与化验员一起对该批次该品种的留样进行再次分析,查明事实,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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