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水产经营户为霸占鲜虾收购市场,竟然邀集打手打伤竞争对手,企图通过暴力迫使对方知难而退,以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11月21日,违法人员刘某、陈某分别被当涂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江苏兴化人黄某两年前来到江苏高淳水产品大市场做鲜虾收购生意,引起了同样在大市场做鲜虾收购生意的刘某的嫉恨。看到黄某“抢”了自己的生意,他绞尽脑汁,多次“警告”黄某不得在大市场收购鲜虾,黄某知道“强龙难压地头蛇”,只得忍气吞声,离开了大市场。 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听说黄某又到与高淳一河之隔的安徽当涂县湖阳乡上门向养殖户收购鲜虾,恼羞成怒。11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刘某邀来无业青年陈某,一同驾驶轿车寻找黄某。当他们行至湖阳乡一加油站附近时,看到从此路过的黄某。刘、陈二人当即下车截住黄某,语言威胁黄不得收购鲜虾,并对黄某拳打脚踢。当场将黄某打倒在地,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随后两人钻进轿车扬长而去。 当涂县公安局湖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根据受害人描述及车辆特征,火速驱车追击,一直追到湖阳乡与高淳县交界处太平桥附近,终将刘、陈两人抓获。(李非)
|